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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0 章
九月的加州,阳光纯粹得像是弥漫在空气中的碎金,敞敞亮亮地,照得人的心底深处也暖和起来。
我挽着媛媛的手步出旧金山机场大厅,闭上眼睛,仔细体味着这种仿佛带有巧克力甜香味道的阳光,许久,微笑睁开眼睛,微笑着说:“媛媛,就算是为了能够见到这么美好的阳光,我们也应该心存感激、好好生活,对不对?”
何家在旧金山有宅子,下了飞机,早有司机仆人一大堆赶过来伺候。我在此人生地不熟,便也由着何家尽地主之谊。沿途行进,路上行人不多,道旁建筑风格各异,庞杂交错。黑色的卡迪拉克穿梭在街道上,宛若置身于一个压缩版的小小世界里,高楼大厦和巷道民宅相映成趣,百年来,不知见证了各国移民多少心血;又掩藏了多少掘金的狂热、财富的向往、生活的奋斗、不屈的追求。
晚间,终于见到何母,四十余岁的妇人,身穿旗袍,体态微胖,笑不露齿,神情疏淡,即便是面对身患重疾、许久不见的女儿,也不露丝毫激动情绪,只恰到好处地扮演着矜骄高雅的贵妇形象,周到而不失体面地迎接远道而来的客人。
何媛媛的表现则更是奇异,自打进门伊始便死死拽着我的手,见到自己的母亲时,甚至害怕得有些微微颤抖,直往我身后瑟缩。
何母微微皱眉,却不露声色,示意“家仆”暂且带走媛媛,上下打量着我,许久,方徐徐开口道:“鲁小姐原来这么年轻漂亮,真有本事啊!”
我抬头,迎上她的目光,微笑着说:“只是同媛媛比较投缘罢了!”
何母邀我共进晚餐,席间,开出了大价钱,说我未来几年的生活费用完全由何家负担,甚至,他们也早已在斯坦福附近准备好了住宅,只要求我跟媛媛同住,尽心提供相关治疗。
我埋头吃饭,不置可否,末了,抬头,静静看着何太太,一字一句说:“我当媛媛是姐妹,所以,请放心把媛媛交给我。如果你们希望她彻底康复,未来几年内,请不要随便干预我的治疗,也不要在她身边派驻任何家仆!”
她皱眉:“你毕竟还要学习,怎么可以……”
我截断她的话,直截了当地回答:“您要么信任我,要么……另请高明!”
她见我这般表现,显是十分吃惊,说:“我原以为鲁小姐是通情达理之人!”
我毫不犹豫地与她对视,说:“每个医生都有专属于自己的治疗方法!”
她又看了我几眼,神情间带着难言的挣扎,许久,仿佛下定了决心,一字一句说:“鲁小姐大概也知道,这一年来,媛媛的婚姻出了一些问题!”
我心中一痛,垂下眼睛,伸手握住了果汁杯,勉强微笑,说:“我原先都不知道媛媛有先生……”
何母轻轻叹了口气,说:“这桩婚事,对我们两家人来说,都十分重要。原本两个孩子都不乐意,尤其是媛媛……那个时候,她的病情刚有些起色,哎……”
我不知道该如何接口,许久,才淡淡说:“我原先在梁氏兼职干过翻译,似乎……梁先生身边一直不乏女伴。”
何母疲惫地摇头,说:“那些不过是男人的逢场作戏,算不得什么,只是这一次……这一次……”似乎不知道该如何措辞,许久,才问我:“听说明部长的千金是鲁小姐的好友……?”
我点头,苦涩地说:“是大学室友!”
何母长长地叹息,说:“鲁小姐原是知情人,我也不瞒你。媛媛和梁湛成婚之后,我们两家便开始互相参股。因为很多生意有互补相关性,这原本是对双方都极为有利的事。我知道梁湛喜欢在外头沾花惹草,但媛媛病情如此,也是无奈的事情,只要不危及双方的联盟,大家睁只眼闭只眼也就过去了。”顿了顿,接着道:“只是这一次,涉及到明部长家的千金,事情便有些棘手。有明部长支持,梁湛便是脱开我们何家也能办成很多事情……这一年来,他一直在撕开同我们的联系,哎,如今这个局面,怕是他家老爷子也不会太过反对吧!”苦恼地蹙起了眉。
原来如此!
很多事情,我早已隐隐约约想到过答案,却不若何母点拨的如此清晰。我的心中忽然升起了一种无可抑制的荒谬感——我那样不顾一切全心投入的爱情哟……在这样一场复杂的家族势力纠缠较量中,究竟算什么呢?怕是连角落里的一粒最最不起眼的尘埃也比不过的吧!
何母抿了一口冰砂,又接着开口:“所以说……如今媛媛的病情,至关重要!如果鲁小姐能治好她,梁湛失去了最大的借口,要摆脱我们何家,便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所以……拜托了!”
原来治好媛媛,便能维系她和梁湛的婚姻……便能……我越发地觉得过去几年时光仿若怪梦一场,上下求索,不知归处,一瞬间,百味杂陈,分不清究竟是何感受,许久,才抬头看着何母,一字一句说:“我说过了,不要随意干预我的治疗,我会尽力治好媛媛。还有……如果你们能够真正把她当做女儿,而不是一件可资利用的物品,我想她能好得快一些!”站起身来,不理会何母惊讶的眼神,径直到卧房里寻找媛媛。这个可怜的姑娘,状似富贵温暖,其实在父母眼中,也不过是一粒小小的棋子罢了!
不,我不能如同其他人一般,精明地算计着,究竟能够从这桩委托中间得到什么样的好处或者恶果。不管世上多少人视她如棋子,我也不可以!
如同对李教授承诺过的那样,我会尽力治疗她,不为别的,只为她对我无条件地依赖信任,以及……为人医者的良知和责任!
*
在斯坦福安顿好了一切之后,我匆匆赶赴纽约,在唐人街的一间小公寓里,找到了我的父亲——那个印象中高大魁梧的男人胡子拉碴、形容枯槁,面墙而卧,鼾声如雷。房间里撒满尘灰,地上七零八落倒满酒瓶。
房东太太用英语告诉我:“他太太嫁给了前街的厨子,他就成了这样了……”
我悚然而惊,脱口问:“他太太……?”我早料到父母在美国必然混得极不如意,但现实的状况,依然超乎了我的想象。
我妈妈、我妈妈竟然改嫁了吗?
难怪,他们再也回不去!
我在房东太太的指引下找到妈妈——那个穿着油腻围裙的厨娘,在一家中餐店里转来转去……我一瞬间有些恍惚,隐约记起,小时候,每次放学回家,兴冲冲跑进厨房,看到的,大约也是这样一个身影吧——只是没有这样满头的白发、这样佝偻的腰。
我觉得鼻腔发酸,走上前去,探身,从背后抱住了妈妈,结果,被我身材粗壮的老娘惊叫着猛力挣开,差点摔倒在地……
我用了很多时间才说服了妈妈,让她相信,的确是我——她的宝贝女儿,远涉重洋,来到了她的身边。然后,她便拉着我哭了整整一夜。
故事很平凡。
出国前的父亲原是大型国有酒业集团的高级调酒师,是集团里领取高薪,备受器重的顶尖人才,
所以习惯了走到哪里都有人夸奖,有人追捧、有人羡慕。
他原以为凭着自己的一身本事,来到美国必然更加顺风顺水,最初出来的时候,也的确是接到了一家跨国酒业公司的邀请,拿到了一个高薪聘请合同。料不到的是,对方公司引他前往,根本就是一个阴谋布局,目的只是为了从他手里拿到某种名酒的机密配方。
父亲虽然赶潮流出国,却对祖国有着深沉的感情,察觉到对方不怀好意,便断然同对方脱开了关系,准备着寻找机会另起炉找。岂知对方公司实力雄厚,处处刁难,处处打压,让父亲在后续很长一段时间里举步维艰。
母亲眼见生计艰难,便劝父亲先找一些普通工作糊口,怎奈父亲在国内是威风惯了的人,无论换到哪里,感觉不受重视便坚决离开,慢慢地,在行业里便有了一些不好的名声,再换工作的时候,便屡屡碰壁。
母亲劝父亲在唐人街开餐馆,父亲心目中却是憧憬着开公司,无论如何放不下这身段,如此每况愈下,意志便也日渐消沉,不但放弃了找工作,甚至渐渐把自己的不如意归结为没有娶到一个好老婆,开始整日酗酒,并对母亲拳脚相加。母亲忍无可忍,终于在五年前嫁给了一个广东籍的中
餐店老板……
“我们必须要活下去,而你爸根本已经丧失了斗志,你能明白吗?”母亲问我,泣不成声。
我点头,十余年来,心心念念只想问他们一句,为什么不回国、不管我,此时却忽然觉得没有必要了。那样爱面子的两个人,又在所有亲戚朋友面前夸下那样的海口,他们恐怕是宁愿死去也不愿让人看到自己如今的落魄!
倒是母亲,忍辱负重地嫁给了一个死过两个老婆的鳏夫,虽终日在店里辛苦操持,毕竟看人脸色、寄人篱下,怕是也得不到多少收入,还要每月拿钱管着那个早已一蹶不振的前夫,这些年的日子,想必极艰难。
我把何家预付的一半治疗费留给了母亲,拥抱着她,微笑着说:“无论妈妈将来如何选择,希望这些钱能让您不那么为难!”
母亲大惊,问我从何处得来的钱财。
我微笑,说:“放心吧,妈妈!你们不管多么艰辛,都固守着善良的认知和底线,身为你们的女儿,又岂会从歧路挣钱!”
我带着父亲返回了旧金山,母亲原本极惭愧,却被我说服了。
我想,父亲不但需要某种亲情的温暖,更需要的,恐怕是得到一些有效的心理治疗。那样骄傲的一个人,这些年来,靠着改嫁的老婆供养,即便原本还有一些残存的斗志,只怕也早被极度的自厌摧残殆尽了。
我在斯坦福附近租了一间公寓给父亲住下,自己则同媛媛住进了她家购置的新宅。何太太遵守约定,撤走了全部家仆,只是毕竟不放心,零零散散把这些家仆安置在了附近。
我原本要的便只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空间,对她如此措置倒也没有太多的意见。由于李教授的引荐,我很快又找到兼职,这次倒过来,是给一家美国公司做中文翻译,毕竟是母语,干起来驾轻就熟,事半功倍。
不出所料,脱离了大批家仆之后,何媛媛的生活环境开始变得宽松,病情颇有起色。我每天都带着她在校园里散步,拉着她逛街,购物,渐渐引导她走进一种相对较为正常的生活。
而我的父亲……
此人一生独缺他人的赏识和尊敬,我不得已,恳求何太太,拜托她给父亲一个机会,于是,某一日,便有人乔装上门,万分恳切地邀请父亲到一家颇有名头的酒业公司做鉴酒师。
那一日,我正好带媛媛外出,晚间,破天荒地看到他穿戴整齐,坐在屋子里等我,状似平静地说有人远隔多年,终于认识到了他的高贵品质,为他当年坚决不出卖商业秘密的事迹感动,高薪聘他出山……言谈间,目光神采流动,颇有昔年得意之时的倜傥之风。我原以为他至少还要挣扎调适一段时间方能恢复状态,不料当期待中的机会瞬间来临,他多年的颓唐竟能在顷刻间一扫而光。
人所需要的,原来只是如此而已!
何家想提拔一个人、施舍一个人,根本是不费吹灰之力,而身为一个异域漂泊的底层小民,即便带着满腹才华、满腔雄心,只是单纯想要寻得一个施展抱负的机会,其艰难程度,便堪比在险峰上登攀,稍不留意便会摔得鼻青脸肿,甚或,粉身碎骨!
权势富贵,原是极容易蒙蔽人的眼、蛊惑人的心;翻云覆雨、大权在握的滋味,原是极容易让人迷醉、让人流连!
这就是多年前,梁湛之所以愿意迎娶一个罹患恐惧症的妻子的原因吧?
这就是那个大雨滂沱的寒夜里,他最终无法伸出手来……抱住我的原因吧?
突然很感慨,是夜,我打开电脑,开了一个博客“芯窝窝”,打下一段文字:“如何才能看懂一个人?如何才能了解一个人?如何才能在知道一个人的名字、来历、身份之后,再进一步地——看清他的心?”
然后,一日一日,便成了习惯。白天在校园里听的课、分析的案例,夜间在宿舍里看过的书籍、完成的论文……各种各样的心理问题变成了一个又一个颇有趣味的小故事挂在博客里,渐渐地,竟有了不少的留言和点击。
有人开始就自己在日常生活中碰到的心理问题在文下留言,向我咨询,我耐心地解答,透过无形的电磁波,抚摸那一颗一颗受伤的心。
斯坦福是这样一个地方,有着自由的空气,聪慧的思辨和务实的精神。我徜徉在那一排一排红顶黄墙的建筑中,内心深处有种充实的感动。
而网络又是那样一个地方,分明是一堆毫不相干的陌生人,却因着这陌生,反而能直触彼此心灵最深处!
我渐渐在网上结识了一批朋友,每天倾心交流,相处得胜似日常的朋友;更因为曾经在一段视频里给大家说过自己的目标是“让每个人的心理处于良性状态”,便意外获得了一个网名——粱芯(良心的谐音)!
为什么、为什么竟然会是……姓“梁”呢?
……
第31章
第二年秋季,当我带着媛媛在渔人码头看海狮的时候,有人突然拍我的肩膀。我转头,看到姜俊伟同学笑笑地看着我。
他申请了自费到旧金山城市学院读书,十分扯淡地从头读本科,目光灼灼地看着我说:“鲁西,我这么千辛万苦地追过来了,求你做我女朋友,你不至于残忍地拒绝吧?”
我被他的目光闪得不轻,咯咯笑着说:“没有问题啊,如果你能等我,像我等你那么久的话……”
斯坦福的学制一年分四季,学习很辛苦,做论文也很让人抓狂。我能到纽约探望母亲的机会并不多,只是有一次,得到空闲,去母亲的店子里帮忙,忽然听她问起:“我记得你有一次打电话,说要学煮刀削面?”
我怔住,心里一瞬间翻江倒海,酸涩到无以复加,许久,才微笑着说:“是的呀,谢谢妈妈!”
终于煮出了一碗好吃的刀削面,只不知那个爱吃面的人,身在何方?
忽然有种想打电话的冲动,我掏出手机,犹豫很久,终究只是翻开电话簿,把一个做过特殊标记的号码,轻轻删除……
……
第三年秋季,我的一篇论文一不小心在一次国际学术会议上获奖,我得到了直升博士的机会。李教授遥遥发来了祝贺信,大歪同学则在听到消息之后,便开始不停地上楼下楼、上楼下楼……如此坚持了无数趟之后,他终于站定脚步,苦恼地看着我,一字一句说:“你不会真的打算读博士吧?”
我笑嘻嘻地问:“有何关系呢?”
“我不想娶东方不败当老婆啊……”
“那就休怪本主手下无情了……”我一个刀手斩向他的脖颈,被他一把抓住,然后,他便低头,轻轻吻了吻我的脸颊。
我大惊失色,赶紧冲进卫生间洗脸。
他跟在后面苦恼地说:“喂,你不至于吧……”
我咯咯笑,回头横他一眼:“都说了,要等我六年。六年才可以转正哦……”
不是不高兴的呀,在学习的路上辛辛苦苦走了一二十年,好不容易终于走到现在,终于取得如斯成果。
只不过……
面对四面八方而来的各种祝贺或者好奇或者询问,我通通地笑而不答,只是如同预计中的那样,开始花费很多时间学习陶艺;也开始带着媛媛出入各种公开场合,尤其是加州各个城市西班牙裔俱乐部举办的活动。这样一个氛围,果然对媛媛的恢复大为有利,有一日,在看完一场西班牙歌舞表演,回到住所之后,她终于能够开口对我说:“保莱塔……保莱塔最喜欢一种豆子炖肉……”
我小心地开口问她:“你一直想念他?”
她眼中的惆怅像咖啡一样浓,忧伤地说:“我订婚了,他很不高兴,说要带我走,我很害怕,我们一路吵架……然后、然后……”说着、说着,又恐惧起来。
我轻抚她的头发,说:“没事的,媛媛!一切都过去了!”原来,她曾经恢复到可以与人“一路吵架”的程度。梁湛跟她订婚的时候,她看起来,应该也是十分正常的吧?可惜……心的一角,在不受控制地潮湿,我伸手抱住媛媛,看着她渐渐丰润起来的脸颊,微笑着说:“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媛媛!你的身边,还有那么多爱你的人,还有……”话到嘴边,终究停住——我不能,无力,也不敢揣测,在梁湛的心目中,究竟是如何看待媛媛,将来,又会不会……好好待她呢?!
不,我的职责只是让她恢复健康。我不能、也没有必要去为这些职责范围之外的事情操心!
媛媛轻轻把头靠在我怀里,想了想,忽然开口,说:“我以前……很害怕梁湛!”
“呃……”我惊讶地看媛媛一眼,实在想不到,她竟然在此时此刻,如此心有灵犀地跟我提到梁湛。
“我小时候就知道他,但从没有跟他说过话!”媛媛眼中显出一种哀伤的迷茫,徐徐地、一字一句说:“直到订婚宴上,我才第一次见到他。他微笑看着我,说,媛媛你好,伸手牵我。我按照妈妈的吩咐,把手递给他。周围的人都说他特别特别优秀,说我福气好,可是那天,站在草坪上,穿过人群,我看到保莱塔怒气冲冲地盯着我,感觉好害怕。后来……”后来,我曾经听何太太详细描述过,就在订婚宴结束后的第三天晚上,保莱塔偷偷驾车带媛媛离开,结果,途中出了车祸。
媛媛的眼神愈见迷茫,显见地,正逐渐陷入回忆中。我盯着她的眼睛,盯了几秒,伸手抱住她,紧紧抱在怀里,柔声说:“嗯,媛媛!这些不愉快的记忆,我们没有必要如此在意。你可以捡着高兴一些的事情告诉我,比如,你们小时候玩的游戏;比如,保莱塔给你叠的幸运星……”心中有些微微的紧张。
这两年,媛媛的病情一直在好转,但始终不爱说话。眼见她这一晚的情绪如此反常,终于开始把最难堪和最痛苦的回忆在我面前,一点一点袒露出来……我心知,这是一个关键时刻,如果引导得法,便意味着她的病情将有重大的进展;如果引入了误区,却有可能遭致恶劣后果。
我不动声色地起身,拉上纱窗,把灯光的光线调得柔和,燃起一炉安神的熏香,让那烟气逐渐在空中蔓延,又悄悄把一瓶安神的喷剂准备好,做完一切,方徐徐回身,走到媛媛身边坐下,微笑着说:“你放松一些,媛媛,跟我说说,你小时候都有什么最喜欢的游戏……”
“小时候啊……”媛媛想了许久,说:“妈妈从小就给我请了各种老师,专门在家里教我。我没有上过国立学校,所以没有朋友。妈妈让我跟梁家的几位小姐交朋友,但她们都很骄傲,我很怕她们……”
这就是人人艳羡的豪门小姐生态么?我听得无比感慨,又无比怜惜,抚着媛媛的头发,柔声说:“你相信我吗?媛媛!我做你的朋友,我们做一辈子好朋友,好不好?”
媛媛柔顺地伏在我的怀里,柔顺地说:“当然,鲁西!保莱塔离开之后,从没有一个人像你这般对我好。梁湛虽然跟我结婚了,但几乎没有跟我说过话。后来,我逐渐知道,他的妈妈是梁家最年轻的四姨太太,他是庶出,所以虽然从小就很出类拔萃,却一直没有被列为继承人。但后来,他的大哥忽然出了问题……妈妈要我嫁给他,跟我说,他虽然是庶出,但在他大哥出意外情形下,却有了很大的转机。如果能够得到我们家的支持,他就有很大机会继承家业。后来,我们成婚之后,梁家老爷子果然把中国大陆片区的生意全部交给他打理,作为我们结婚的贺礼……”
我原知道媛媛表面怯弱,内心清明,但真真切切听她把这些豪门婚姻背后的交易和盘托出,依然感到难以言喻的讶异,继而是蔓延酸楚的疼痛和沉重。媛媛从小体弱,又罹患重症,原本就如同雨露下的小花,急需得到呵护,却被所有最亲密的家人一起动手,以关爱为借口,毫不留情地推到了风口浪尖上。
“本来成婚之后,他就要带我到北京,但我病了,无法起身,所以他一个人独自前往,直到两年后,才接我过去。我不愿意,妈妈便说出嫁从夫,强迫我跟他走。我从来不敢反抗妈妈的决定,只有跟他走,但去往这样一个陌生的地方,我真的害怕极了!”媛媛顿了顿,伸手握住了我的手,抬头看着我,诚挚地说:“但是,刚到北京,我就见到了你。你是我从小到大见过的所有女孩子里,第一个主动拥抱我的人,鲁西,你还记得吗?那时候,在我家的阳台上,你抱着我,对我说,一切有我。在此之前,只有保莱塔、保莱塔一个人跟我说过这样的话……”
是的,我记得那一天,永远都不可能忘记!
我原本只是一个普通的在校大学生,如同所有走在校园里的莘莘学子一般,接受正规的教育,沿着平凡的轨迹成长,即便胸怀理想,也不过是如同所有学生一般,在学业上寄予了某种相对较高的追求和向往。
这个世界上,虽然同样地生而为人,但其实每个个体,却又总是奇异地处在各种不同的圈子里。有些圈子和圈子的边缘,长满棱角,本不容易相互交叉。
我本不该认识梁湛的,如果没有那一天;如果没有碰巧跟着李教授上门问诊……
我曾经后悔过的,后悔那一天在跟随教授问诊的时候,看到阳台上病发的媛媛,在几乎没有采取任何有效防御措施的前提下,便奋不顾身地扑出去,毫不迟疑地抱住了她,抱出了之后一切的恩怨纠缠,然而,此时,听到媛媛的这样一番言谈,心中却开始温暖。
不管媛媛的出现带给我什么,我都应该庆幸,在那样一个时刻,为她的生命播下光亮。我微笑,说:“如果没有媛媛,我不会写出那么优秀的论文;不会拿到教授的推荐信;不会如此顺利地走进斯坦福,实现梦想,所以……很感谢,我亲爱的媛媛!”轻轻取过纸巾,为她拭去额角的汗珠。
媛媛抬头,微笑看着我,神色渐渐宁定。
我心中稍定,站起身来,轻揉她的颈肩,微笑着说:“告诉我一些事情,一些有趣的往事吧,媛媛!”
她点头,果然顺着思路给我说了一些跟保莱塔生活在一起时的往事,诸如保莱塔教她骑自行车,有一次,是两人合骑一辆;诸如保莱塔教她下国际象棋,但很快便输给她……
她的世界过于冰冷,所以抓住些许阳光便舍不得松手;她的世界过于狭窄,来来回回只有一人驻足,所以失去这个人,便失去了全部。
我抱住她,轻拍她的背,许久许久,斟酌又斟酌,方徐徐地、小心地问她:“保莱塔曾经吻过你吗?”
她一瞬间胀红了脸,拼命地摇头,说:“怎么可能!”神情间带着少女特有的娇羞,略含几分薄憎——我从花季走过,又看过大量资料,所以笃定地知道,她此刻所呈现出来的表情,独属于那些未经人事,没有过任何性体验,对男女间的身体接触好奇而略带排斥的少女!
我发问的时候并未存心,得出的结论却有些震到自己——
她和梁湛,他们这一对夫妻……
我甩头,禁止自己沿着非正常的思路联想下去,吸气,问媛媛:“你对保莱塔,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呢?我是说,你最初不愿跟他走的理由,除了害怕父母,还有没有其他的因素?”
我引着媛媛一点一点追忆过往,慢慢让她重复发生过的画面和细节,捕捉她在每一个小事件中呈现的最初反应和限定描述。
她的内心像是一个倾覆的漏斗,一边是被各种书籍知识堆积起来的深奥古怪的思考;另一边,则是在没有任何竞争压力的环境下培养出来的,如同小女孩般单纯幼稚的情商。
她被我引导着,从生命中最为稀薄的阳光开始追溯,渐渐地,终究还是回到了那一段刻在心底,最痛苦、最深沉的经历。她盯着窗户,哀伤地说:“保莱塔去世了,妈妈扔掉了他所有的东西。唯一的,只有一个石榴花型的花瓶,妈妈不知道是他的东西,我偷偷留了下来。我每天都抱着那支花瓶,结果,有一天,梁湛进来,把一枚结婚戒指给我,我不接,他伸手拉我,花瓶、花瓶就那样掉下来,砸碎了……”媛媛的眼泪开始不受控制地大滴大滴掉落下来,呜咽着说:“他走上来,说对不起,我捡起一片花瓶的碎片朝他的手腕扎过去,扎伤了他,他流了好多血、好多血……然后,有好多人进来,一起骂我,妈妈就把我关起来了。他们要我嫁给他,可是、可是他摔了保莱塔的花瓶……”
我记起来了,梁湛的左腕上,的确有一个伤疤,只是时间久了,疤痕并不明显。原来,那个伤疤竟然是……
“后来,好多次见面,妈妈总是要我把手递给他。他的手很凉,我一握住他的手便觉得浑身颤抖。我很想甩开他的手,但我不敢,很害怕……”媛媛的声音开始急促,额头上又开始出汗。
他的手很凉么?为何每次握住他的手,我总觉得仿佛握住了全世界的暖阳?二十一岁的平安夜,他握着我的手压马路,握了一路,于是,那便成了我一辈子所走过的,最温暖的一条路,亦,最感伤!
我闭上眼睛,平复自己心底深处不可抑制丝丝漫卷上来的难言的伤,徐徐地,一个字一个字对媛媛说:“这个世界上,还有无数的人吃不上饭、喝不上水、看不起病、穿不上衣,所以媛媛,感情上的伤害,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成为我们偷懒退缩、放弃生活的冠冕堂皇的借口……你明白吗?”此番话,告知的是媛媛,其实,何尝不是说给自己!
媛媛点头,伏在我的肩上休息片刻,方抬头,微笑看着我,说:“所以鲁西,我一直觉得,你真是漂亮……”
我笑笑地掐她,说:“这样一碗接一碗的迷魂汤灌过来,老实交代,到底有什么阴谋诡计?”
媛媛笑:“想吃你亲手做的蛋糕啊……”
第32章
我的青春并非一帆风顺,虽然,坦白说,大伯和大伯母从来不曾恶待于我,甚至还在许多小细节上专门予我以关照,刻意拉齐我和堂姐的待遇。我感念他们的体贴照顾,不愿让他们看到内心的伤痛,日间总是笑着,然,每到入夜,抱膝而坐,听着那种唯独最为亲近的家人之间才能具备的会心欢笑,总是难免感到一丝触动。眼泪常常是储在眼眶里,储着、储着,一个不小心,便沿着眼眶滑下,流过脸庞,直到下巴。
好像是初中的时候,去逛二手书摊,无意之间在一本《心灵**汤》上看到这样一段话:别人放弃,自己还是坚持;别人后退,自己还是向前;眼前没有光明希望,自己还是努力奋斗……这是古往今来一切成功的人之所以走向成功的必由之路!
我想我并不追求做一个所谓“成功”的人,但却毫无疑问,被“眼前没有光明希望,自己还是努力奋斗”这句话中所传递出来的某种光热所深深触动。我读着这段话,反复阅读,一遍一遍。
我缺乏关爱,但从小就不缺乏奋斗的心,因为懂得,不努力奋斗,便得不到任何东西,没有人会同情,活该被人踩在脚下。
媛媛却是相反,过于优越,从小就衣食无缺,人生路上,不需要任何追求,所以连个喷嚏咳嗽,都可以成为纵容自己伤心恐惧的理由。
我想,我该带她看一看这个真实的世界,而不是一味躲在哲学书籍中;另一方面,我成长路上最重要的老师,李教授多年来,一直持续关注中国农民的心理健康问题,所以来到斯坦福之后,我秉承了他一贯的追求,把论文的着眼点投向美国各个阶层不同民众的心理需求之分析比较。论文的选题很大,需要的支撑材料很多,亦需要我走在各个阶层、各个地域的不同民众群体之间进行实地调查。
就这样,我征得何太太的同意,每逢到假日,便带着媛媛进行或短或长的旅行,有时是纯粹地饱览胜景;有时,则是去往普通百姓家,甚至,贫民区。
媛媛带我品尝各种世界上最为出名、最为昂贵的食物;我带媛媛品尝世界上最为普通、最为粗糙的五谷杂粮。
有一次,我带着媛媛外出的时候,遇到山体滑坡,十分惊险地避过大难,却和一整车的观光者一起被堵在一个山坳里。车上所有人都目睹了之前多辆车子被泥沙瞬间吞没的可怕情状,虽然侥幸避过,却依旧吓得脸色青白、神魂俱散,车里无数人吓得嚎啕大哭,或者,低声饮泣。媛媛也显然联想到了某个场景,哆嗦得无法开口说话,伏在我的怀里,整个人抖得像筛糠。
我紧紧抱着她,说:“不要紧,媛媛,很快就会有人来救我们!”说着安慰的话,其实心中殊无把握,心脏在胸腔里急跳,快得仿佛很快便会从口腔里跳出去。
没想到,话音刚落,抬头便看到一架银色的小型的直升飞机越过山顶,朝着我们的方向降落。
车里爆出一阵欢呼,大家争先恐后地朝着车门扑去,纷纷急着上飞机,媛媛身子弱,一不小心就被人带出座位,推倒在地。
我惊得满头大汗,急忙俯身抓媛媛,一只手死命拖着她,另一只手死命拽着前方靠背上的扶手。好不容易才从涌动的人流中把媛媛抓回来,我们两个抱在一切,双双地“花容失色”。
然而,片刻之后,在扑往飞机的所有人都纷纷带着失望之色在车子周围驻足之后,居然看到有人分开人群,踏上汽车,朝着我和媛媛走来。
我抬头看了一眼,禁不住脱口叫了一声:“金大哥!”再也想不到,迎着我和媛媛走过来的人,居然是金光。
我和梁湛一起时,多少联络通过金光。只是自从那个雨夜之后,一切便渐渐走了模样。
心中一时百感交集,我轻拍两下媛媛,暂且放开了她,站起身来,走到车子中间的通道上,抬头看着金光,微笑,许久,才多少有些哽咽地说:“哥,你怎么来了?”
金光看着我,眼神中的内容十分复杂,许久,忽然张开双臂,重重拥抱了我一下,说:“吓坏了吧?”
我抬头看他,说:“没事儿!”一扬脸,眼泪就那样突然间,不受控制地掉落下来。我的金大哥哟,多少年来,在多少无助的时刻,给过我多少温暖和帮助!该怎样告诉他,方才的片刻,抱着媛媛,说着安慰的话,其实我自己心里,到底有多么害怕;该怎样告诉他,不管表现得多镇定,其实我自己也还很年轻,在遇到危险时,很渴望有一个坚实的肩膀,可以让我依靠!
我拭去眼角的泪,笑着说:“可别跟我说你专门开着飞机来接我们!”
金光略一迟疑,看了我一眼,便朝着媛媛鞠躬,十分恭敬地说:“梁先生委托我来接太太!”
媛媛惊恐地抬头,盯着金光,似乎不解他话中之意。
我却愣在当地,瞬间哑然失笑。
媛媛是他们老板的太太,他们来接媛媛是十分非常正确的呀,可笑我,居然如此自作多情地以为金光,甚或某个人专程派飞机来接的人是——我和媛媛!
人家凭什么接我呀!凭什么?
我几乎忍不住要笑出声来,用力闭了一下眼睛,方徐徐伸手,扶起媛媛,柔声说:“走吧!媛媛,这一带地质发生如此巨变,谁也说不准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早点离开也好!”
媛媛跟着我和金光走向飞机,临到要登机了,忽然站住,有些迟疑地看着金光,颤声问:“他、他也来了吗?”
金光恭敬地答:“梁先生在非洲督工,赶不及过来看太太!”
媛媛“倏”地松了一口气,抓着我的手,说:“西西你先上!”
媛媛已经懂得照顾我了,我真该立即全世界燃放烟花,热烈庆贺!
我在媛媛的肩头抱了一把,笑着说:“人家专程派飞机过来接太太,万一我上去,被人误以为是歹徒劫持飞机,打下来可怎么办?”笑笑地把她推上了飞机。
直升飞机的螺旋桨在空气里迅速地飞旋,发出一阵低密的“嗡嗡”声。我方才一直高度紧张,此时放松下来,难免有些晕眩,靠在后背上休息片刻,忽地想起一事,问金光:“你们如何找到这里?”
旁边的一个男子接口说:“鲁小姐您的手机……”
呃……关我手机啥事儿?
金光瞪了男子一眼,转头向我,略一迟疑,温和地说:“你这手机,当时经过了改装,是我们研发部最早研发的卫星手机……”
“可是我根本没有装GPS软件……”
“是通过芯片密码!”金光略一迟疑,说:“这本是梁先生嘱咐研发部门专门改装了,预备送给梁大小姐的礼物。当时技术刚刚出来,这种改装手机,全公司一共也只有两个,一个先生自己用着,另一个……那一次,先生打电话吩咐我把手机送到公司……”垂下了眼睛,大约是不想勾起我的伤心事儿吧!
其实,有什么可伤心的呢?
那都是多久之前的事情了!
不过,多少有些可笑倒是真的。二十一岁生日的那天晚上,某个人不知为何,在公司里大发脾气,阴错阳差地摔坏了我的手机,再阴错阳差地拉着我压了半夜马路,第二天一早,在公司里留字条,把这个手机“赔”给了我,只怪我神经太过大条,分手了,居然忘记把手机换掉。
我看着金光,笑:“幸好有这手机,否则我和媛媛就麻烦了!”一边笑着,一边在心底打定了主意,回去之后,第一件事情就是买一个新款手机给自己“压惊”,好好慰劳慰劳自己。
经此一难,何太太再不许我单独带着媛媛外出,又开始不分场合地派了大批的家仆侯在周围,便连媛媛想自己打杯热水都会有人拦着,怕她烫到。我无奈地瞅着,许久许久,终究无法忍耐,找到何太太理论数次,才终于又给媛媛赢得相对宽松的环境。
好在媛媛的病情一日好似一日,见到何太太时也不再是一味地惧怕,偶尔流露出几分母女相依之情,何太太表面上不动声色,其实内心狂喜。她明知我在治疗媛媛一事上颇费心血,几乎称得上“鞠躬尽瘁”,感激之下,即便我偶尔无礼顶撞,她也颇为容忍。为表心意,便派人重新装修了母亲的中餐馆,源源不断给母亲派送精美礼物,更是在酒业公司中,把父亲的职位连升数级……
一切,很美好!
美好的生活……就该是这样!
……
当冰雪再一次覆上美洲大陆的时候,大洋彼岸,遥遥传来消息,何媛媛的先生不知何故,忽然想到要同自己的妻子一起过圣诞节,先是亲自到英国红杉集团总部拜望,得知何家预备到旧金山过节,便又辗转把礼物送了过来。
何太太一副成竹在胸的模样,隐约笑语:“我就知道他今年必定有所动作。他六弟刚娶了陶家小姐,不得了呢,中东那边做着好大的生意……”
我不是商人,最好还是不要听到这些经商方面的消息。
只是,圣诞节就要到了?
这么说……
我毫不犹豫地跑到城市学院找大歪,问:“可以陪我一起过生日么?”
大歪摆出惊喜万状的表情说:“为何突然想通了,把这个重要日子告诉我?”
我笑:“想要礼物啊……”发现自己真不是一般的小心眼,只为某个人给何家上上下下都送了礼物,连司机保姆都无所不包,却偏偏漏掉了他妻子无比重要的心理医生我,便立即耿耿于怀地赶紧寻找其他弥补渠道。
母亲的后夫,那个广东籍的疲赖男人不知何故,离开了自家的餐馆,很长时间没有消息。而我那个刚刚有所起色,颇有点“春风得意”味道的生父则不止一次含糊其辞地在我面前提到,他根本没有同母亲办理过离婚手续。
我鄙夷地看着他,问:“你想说明什么?”
他懊丧地低垂着头,说:“我错了,西西……”
我叹气,再叹气,说:“爸爸,平安夜一起去纽约如何?”看到他眼睛生亮。
于是,阔别十余年之后,在纽约唐人街一家不起眼的中餐馆里,我们一家三口……呃,连上我“男朋友”大歪同学,共是四口,重新聚首。
父亲原本不愿踏进继父的餐馆,却无奈我那吃苦耐劳的老娘不停碎碎念着:“今晚人多,正好赚钱!”一直在店里忙活,坚决舍不得放自己休息。
我冷冷地瞅着父亲,冷冷地说:“如果你坚持认为自己的面子如此重要,就请回吧……最好连我也不要相认!”终于逼得他在现实面前,驯服地低头。
父亲终于走进了那间自己最不愿意进入的店子,母亲则在一连串心疼而难以置信的惊呼中,眼睁睁地看着我蛮横地赶走了客人。
我笑嘻嘻地抬头看着他们,笑嘻嘻地说:“我想过生日!”说得二老一起愣在当地,眼角泛潮。
母亲亲手给我烤制了一个蛋糕,父亲亲手给我调制了一杯**尾酒,而多才多艺的大歪同学,被我逼着进行歌舞表演。
多少年、多少年了啊……没有经历过这样一个温暖的夜晚!
开始的发展很普通,后来却颇具戏剧性。在喝过不知多少杯酒之后,父亲突然跪倒在母亲面前请求原谅,母亲嚎啕大哭……
大歪毫不犹豫地一把抓住了我的手,扯着我往店外走。
这家店位于CANAL ST街,热闹非凡,从最炫目的珠宝到最破旧的檐壁;从最美味的小吃摊和最神秘的古董摊……虽然整条街道上塞满了各种肤色的不同国家的移民,但最多的,却还是黄皮肤黑头发的祖国同胞。
我任由姜同学牵着手,牢牢地牵着,在街上漫步,从Peal Paint艺术品市场上淘了数件廉价的小东西,然后逛进了无比亲切的“珠江百货公司”,买了一盏传统纸灯笼,拎在手上一摇一晃;特特到地下商场享受了一场舒服的指压按摩,然后我突发奇想地说:“咱们去佛寺看看?”
“这是圣诞,不是佛诞日啊……”大歪同学无奈地瞅我,却终究是陪着我去了最近的一处佛寺。事实证明,在平安夜逛佛寺,不是我一个人的独有爱好。寺门外的街道上摆满了圣诞树,而寺里的香火旺盛得出乎意料。一位正在烧香的女士一本正经地告诉我:“神仙当久了,应该都是朋友。耶稣过生日,佛祖应该也要赶过去送礼。正好一起烧香,一起许愿,估计神仙心情一好,这愿望也容易达成一些!”
什么叫世界大同来着?我听得无比拜服,实在觉得自己太OUT了。
当我们好不容易重又逛回了继父的餐馆,隐约看到店前立着一人。夜色黯浓,远远看去,不过是一团并不明朗的淡影,但我一瞬间觉得头晕目眩,紧张地抓着大歪的手,掉头就走,说:“我们再逛一下、再逛一下……”
我怀疑自己再次病发了,因为虽面目难辨,但一眼看过去,却认定了自己看到梁湛。他应该正在旧金山陪着媛媛……不可能、不可能到这里的啊!
走出数步,我觉得自己越来越害怕,倒在大歪怀里,艰难地问:“我妈那个店子前面……是不是有人?”
大歪回头仔细看了看,说:“没有啊……”
我点头,疲惫地点头,说:“我累了……”被大歪一个暴栗敲在额头:“累了还往这边
走……?”
我跳起来打他:“反了你啊,居然敢动手……”两个人打打闹闹地跳回店子前面,果然没人。我回首,看着前方晦涩的黑暗,有种奇异的感觉,彷如对上一道难以察觉的目光,温柔且忧伤……
……
作者有话要说:嗯,给大家说说书名。
本书原名《爱情正忙,请稍后再拨》
晋江榜单无法显示全名,所以改了《湿身》。
一个是想到西西被大雨浇透的情景,一个是想到书中人的命运像一潭深水,每个人都被不由自主地卷入……
看到好多亲留言说因为书名,差点不看书,很汗,很泪,很无力。。。。求抚摸!
第 33 章
云何,当此去,人生底事,来往如梭。
待闲看秋风,洛水清波。
好在堂前细柳,应念我,莫剪柔柯。
仍传语,江南父老,时与晒渔蓑。
……
仔细落下“蓑”字的最后一笔,我直起身体,轻轻把墨迹吹干。
另一边,大歪同学已经无聊又无聊地做了几十个仰卧起坐,见我终于放下毛笔,一个鲤鱼打挺跳起来,慢慢踱到我身边,低头看着我写得中规中矩……呃,那个,毫无笔锋的“墨宝”,微微皱眉,许久,终于忍不住又一次问我:“练这玩意儿干嘛?”
我扬头,神秘地笑:“要做某西的男朋友,就得首先了解某西究竟志向若何!”
他扯唇角:“不就是读博士吗?有什么了不起!你还真别以为我不敢娶个女博士做老婆!”
我笑:“你敢,你哪能不敢,你肯定敢!那么你老人家,到底能不能给我说说,东坡先生写这阕词,到底想要表达什么?”
他立即又被我打败了,走上来,摇着我的肩膀说:“喂,你没有问题吧?我记得高中的时候,你好像读的是理科?”
“哎呀呀,这么说小女子读高中的时候,竟然有幸蒙您老人家青眼留意了?”我扬脸,笑笑地看他。
他头疼,说:“那个时候,你从来不主动出现在我面前;从来不给我一点点暗示,请问鲁小姐,我到底凭哪根脚趾头能知道你在暗恋我呢?”跟着又多少有些得意地说:“更何况,那个时候暗恋我,偷偷给我写纸条、递情书的女生,远不止一个两个……”
我抬头瞅着他,定定瞅了十秒钟,吸口气,问:“那你到底有没有好好珍藏着那些字条呢?还是拿着在好友面前炫耀一番,丢一边了事?”
“我……当……然……”他的语气十分迟疑。
“说吧!说说看,那些纸条上到底写了什么?”我笃定地看着他。
“这年深月久的……”他呻吟。
“我就知道!”我笑笑地戳了他一指头,说:“如果我那个时候也傻傻地给你写些莫名其妙的东西,除了满足你大爷的虚荣心之外,还有何好处?”脑海中,一时清晰地浮出一张飘满了粉红色花朵的信纸,以及纸上,幼稚小女孩用数十遍的心力认真写下来的幼稚而笔意羞涩的话:“当你听到花开的声音,请相信,那是一个爱你的人对你爱的告白。”信末,孤单单、颤微微地飘着一个十分娇羞的落款——高一六班,鲁西!
我何尝没有给过他一点点暗示,其实根本已经相当于明示;我何尝没有在他面前出现过?其实根本就是每天都费尽一切心力地尾随着他的脚步,打听他的下落。
只不过,大歪同学说的没有错,年少时,他家境好,成绩好,人又长得帅,总是穿名牌,花钱又十分大方,在我们那个南方偏远的小城市里,显得说不出地光鲜时髦,上上下下,跨越数级,暗恋他的女生实在不少。每次逢到他踢足球的时候,不知有多少女生会巴巴地跟过去观看,而小女子我,不幸就是其中最为忠实,几乎每场必到的一个。
那时候,我以为,付出了心力,就必定能够有所收获。待到渐渐成长,慢慢走,慢慢悟,方渐渐明白了一个道理:当你只是芸芸众生间,不起眼的一个人时,要让人看见,需要极大的运气;但当你一步一步向上走,逐渐走在了一个高台上,不需要刻意,随随便便一个动作,也会有很多人随意抬头就能看见你。
只不过,攀往高台的过程中,一切不会原地踏步,人的心胸、底蕴和眼界都在不知不觉变得开阔,曾经支撑你向上走的某种重要的动力;曾经热切期待过的某种注目,也许在行走过程中,不经意间,便不知不觉,渐渐褪色!
回思起来,少女时代的我,孤苦无依,内心怯懦,丢在人堆里瞬间淹没,根本也不具备让大歪同学慧眼发现的特别潜质,若说错过,不若说是自己太过平凡,注定会被略过。说起来,那时候,他之没有能够发现我,实在也怪他不得。
如此一想,我便十分心平气和地拍他的肩膀,说:“其实中学的时候,我胸怀大志,拼命学习,虽说的确是不小心曾对你动过那么一点点心思,其实细究起来,也算不得什么。”转身,走进卫生间洗手。
“好吧,中学就算了!”大歪有些恨恨而无奈地看着我,显是对我如此轻易抹杀了多年“暗恋他”一事心存芥蒂,一路跟在我身后,多少有些不甘地说:“那后来呢?你说你都跟我考到同一个大学去了,还顾虑些什么呢?不找我表白就算了,还动不动就对我拳脚相加,整天凶得像是街边的母夜叉……”
我立即又毫不犹豫地一脚剁下去,说:“你还好意思说。那个时候,你敢说你没对明兰……”话说出口,立即知道不妥,停下脚步,抬头,小心地看着他的脸色。
他却表现得十分无所谓的模样,拍打我:“那还不是怪你!谁让你……”絮絮叨叨好一顿抱怨,主旨大意是——如果没有我,他怎会遇上明兰?
我无语,只有不搭话,默默听着。
所以说,这个世界上,万般职业皆可,唯独媒婆是千万做不得的,不但要在做媒成功时,被热恋中的情侣瞬间甩入冷宫;后续,万一这对情侣不小心分手了,你还得跳出来,义无反顾地背起“介绍失职”的巨大黑锅。
我不知道大歪此时的一番教训到底是出自真心还是单纯男人维护面子的强撑,但实在不想对他提到明兰,赶紧擦干手,回到书房,走到书案前,拎起我的墨宝,干咳两声,说:“大歪同志,你再仔细看看,仔细看看,这阕词里到底说了什么……”
他终于不笑了,认真地诵读东坡先生的大作,读啊读,读啊读,忽然眼睛一亮,惊讶地抬头,看我:“你莫非……”
我点头,笑笑地看着他,说:“正确!”
……
那一年的秋季,来到斯坦福的时候,正是我一生中最痛苦和最煎熬的时刻,也是我重新审视自我、检讨感情、重组价值观和人生观,从炼狱中爬出来,重返人间的时刻。所以,在踏进校园的第一个黄昏,感受到拂面的第一缕凉风时,我的心中,便自然获得了某种类似于圣光普照般丰盈厚实的温暖。
我走在校园中,踏过每一寸青青绿草;蹲□子,抚摸每一块建筑夯实的基脚。直到夜幕降临,站在淡薄的星光下,站在胡佛纪念塔前,仰头,闭眼,深呼吸,知道自己奋斗多年,无数个寒夜熬灯苦读的希求,都在这瞬间,得以燃烧。
感情的煎熬和理想的绽放几乎是不分先后,同时到来,犹如两个同时旋转的巨大涡流,在身体里,一个顺时针方向;一个逆时针方向,反复搅动,反复冲击着心脏。那一刻,我心底深处所获得的补偿和救赎,便犹如那个雨夜,遭受重创时的疼痛和煎熬,生生冲进血管里,同样地巨大、同样地炽焚、同样地剥皮见骨、骨噬魂烧。
热爱斯坦福,热爱这片土地,不仅因为它承载了我许多的追求和向往;不仅因为它见证了无数风云人物的奋斗和成长;更因为,它是我彷徨无依时,重重破开心幕,让我重获力量的光源之窗。
在这里,我遇到了世界上跟我最为志趣相投,又最为聪明的一群头脑。
来自法国的有着一头迷人的金色头发的阿隆(Aron)是在案例讨论中,第一个站起来跟我激烈争辩的男孩子,也是在斯坦福时,第一个送我玫瑰的人。
来自日本的姑娘惠美爱上了荷兰籍的商场导购韦斯利,请我赠她一句中国古诗用以表达心意。我根据自己有限的古诗认知,随便给了她一句“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不知为何,头脑里隐约闪过的,却是“不见去年人,泪湿青衫袖”。
当然,我不穿青衫,找不到任何需要洒泪的理由。只是忽然间,觉得祖国的文字实在博大精深,含义隽永,于是,买了《唐宋诗词选》,铺开宣纸,蕴足浓墨、仔细抄录。
来自俄罗斯的尤里(Юрий)身材高大,毛发浓密,性格豪爽,酷爱饮酒,生平罕遇敌手,于
是,理所当然地,在一次冷餐会上,当着无数人,拼酒惨败于我之后,天天随我身后……
当我蜷在中国南方一个小城市里埋头苦读的时刻,并不能预知未来可以走到一个什么样的高度,遇到什么样的人,碰到什么样的风景;然,看过,走过,品味过,终会有那么一个避无可避的日子如期而至,名曰——曲终人散时!
我的硕士论文答辩顺利完成了,很荣幸,在这个人才济济、精英荟萃的学校里,我的论文依然一路披荆斩棘,杀出重围,得到了诸多教授的首肯,荣列“优秀毕业论文”行列,得到了一个印有斯坦福校徽的小型水晶球奖杯。
握着奖杯走到台下,跟我同样获得“直升博士”机会的阿隆帅哥走上来拥抱我,亲吻我的额头,微笑着说:“Souhaits(法语:祝贺)!”接着,搂着我的肩膀,轻轻说:“Je t'apprécie beaucoup tu sais (法语:欣赏你)!”
我笑,一本正经地抬头,看着他,用绝对纯正的普通话,一字一句说:“对不起,我不懂法语,请讲中国话!”
没想到,话音刚落,便看到亲爱的尤里同学将一捧鲜花瞬间捧至眼前,用绝对俄罗斯风味的口音,跟我说了一句绝对的中国话:“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我抬头,惊讶地看了他一眼,忍不住爆笑,笑得上气不接下气,许久,方抬头,笑笑地看着他,用我唯一懂得的俄语,答了一句:
“КакдайвамБоглюбимойбытьдругим(注:普希金诗《我曾经爱过你》最后一句:但愿上帝保佑你,另一个人也会象我爱你一样)”
最终把我从两位帅哥的夹缝中拯救出来的人是媛媛。
这位温柔的姑娘,自从知道我的论文获奖的那一天起,就一直围着我,软磨硬泡地询问日期。我懒得理她,就随口诌了一个敷衍她,不料她日渐聪慧,竟然从我若干日程安排的蛛丝马迹中查到了真相,一大早便乘车赶了过来。
她十分激动地把一个小匣子捧到我面前,激动地说:“看看,西西,看看你是否喜欢?”
匣盖一开,华光流彩,阿隆凑过来,惊叹地吹个口哨,问:“Diamond(钻石)”?
媛媛点头,微笑。
我扫了一眼,是一枚石榴型胸针,造型跟我多年前送她的那枚十分接近。唯一的一个小问题是:我送她的胸花上镶着若干若干水钻;而她送我的这枚……
我倒吸一口冷气,立即把匣盖合拢,塞给媛媛身后的老陈,说:“收好!”
这小妮子,不知道把如此贵重的东西袒露在公开场合,会出人命的么?但,看到她,依然很温暖,依然庆幸,在这个重要的日子里,有个重要的人陪在身边。
大歪同学的毕业典礼,不巧,正好跟我同时,而我的父母……
这两年,母亲的后夫一直处在半失踪状态,偶尔有消息传来,总是语焉不详。父亲的职位却终于从加州的分公司跳到了纽约的总公司,薪水有一个很大幅度的上升,得意之下,便强迫母亲关掉了中餐馆,两个人,就那样,没有婚姻身份,而十分亲热地“非法同居”着。
我没有把论文获奖的事情告知他们,也没有请他们出席这个颁奖典礼,因为,在获奖论文颁奖完毕之后,下一个要宣布的,将是本届毕业生“直升博士”名单。
一如既往,他们早已将我要读博士的事情宣扬得连中国所有亲戚都无所不知,但其实,我从来没有一次明确跟他们说过会接着读博士的话,从来也没有!
我牵着媛媛的手离开会场,阿隆表情惊异,却不敢离开。
这几个月,媛媛在尝试着跟随教堂的传教士们进行慈善宣传,见识了许多她生命中从来没有的东西,兴奋地拉着我,叽叽咕咕说个不住。
我握着她的手,在校园里漫步,许久许久,等她终于说得差不多了,才停下脚步,看着头顶的蓝天,微笑,说:“媛媛,明天,我就要回国,所以……”
媛媛大惊,急忙问:“为什么?为什么是明天?西西,你不愿跟我呆在一起了吗?”
我看着她,微笑:“我得回去,好好地想一些问题,还有,找一些东西……”
……
第 34 章
日子过得很快,转眼,回国将近一月了。
我老娘终于在发现我放弃读博,擅自回国后,经历了震惊、不信、愤怒、委屈继而“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各种经典招数,试图诱骗或威胁我继续回到那片他们心目中最美丽的土地……一切手段使尽,终于发现无果后,便开始改为每天轰炸式的电话劝说,最后,终于把越洋电话也打到口吐白沫、神疲乏力,不得不放弃了这种徒劳的挽回,只失望地问我:“你跟大歪,到底打算在国内结婚还是来这边?”
关于我跟大歪之间关系复杂,目前尚远远达不到结婚程度这一问题,我曾经试图用各种理性或者感性的语言和方式,向她解释过,每次解释到最后,都只得她一句:“人家读硕士读博士的不是也有结婚的吗?我记得你们班上……”如此周而复始无数次之后,我断然放弃了这种徒劳的努力。
另一方面,在她的“厨娘”观念里,我之所以放弃读博,肯定是因为担心自己学历太高,担心损伤到我未来老公(大歪同学)的面子,于是,为了伟大的爱情记,为了某男子汉的面子记,便不顾前程,这般如此,如此这般,上演了一出现代版私奔大戏。
她原本极喜欢大歪,终于因为此次某同学私自拐带我“私奔”的重大罪行,而给他打上了一枚小小的不良标志。
“我目前暂时还……没法结婚!”我笑笑地在电话里给老娘甩答案:“因为大歪嫌我是硕士,学历太高……”迅速把电话移开。
果然,电话里立即又传出一阵狂啸:“你说什么?你说他……”所以说,被男人宠爱的女人才有底气,不管是十五岁也好,五十岁也罢,都是同样的道理。当初被我老爸抛弃时,我老娘活得含辛茹苦,极度谦卑,一切棱角都被生活的血泪和艰辛寸寸磨砺。必须是在此时,有了丈夫可靠,有了女儿可以牵挂,才能重新寻回嬉笑怒骂的一切心境和力气。
我老娘受不得激,所以听完我的答复,一如既往,愤愤而果决地挂断了我的电话。很快,便听到隔壁大歪同学的电话铃声依稀响起。
啊,成功地“祸水东引”,日子是多么地清静美好……
我趁着大歪同学被强烈炮轰的当口,微微一笑,伸手关上房门,信步走到窗口看风景。
从窗外看出去,依稀还能看到红楼的一角。当初,大歪同学美好的大学时光便在此度过。有多少次,我都是兴冲冲地跑到他的窗下,扯着嗓子叫:“大歪,大歪……”每次看到他探头,心中总是有种不知名的紧张和愤怒蔓延——多么遗憾啊,那个时候去找他,无一例外都是为了替明兰争气,红楼背后,有一个小小的苗圃,根据四季栽种不同种类的植物。大一刚到学校的时候,我曾在某些个傻到不可救药的时刻,一次又一次状似无意地漫步在这苗圃中间背英语单词,以为什么时候一不小心,就会“偶遇”上楼里的帅哥,却无奈,形形色色的男孩子经过了一拨又一拨,就没有一次当真包含我期待中的大歪帅哥。
那个时候,伤心得几乎每天都要下一次决心再不去那里,却又在第二天一早,不受控制地准时出现……
纯纯甜甜又患得患失,期待看见又害怕看见!
周周又复复,什么时候起,这位男子终于来到我的身边,整天像牛皮糖一样跟我粘在一起——所谓三十年河东、四十年河西,人生的起伏交替,果然是难以预料啊!
苗圃西侧,是一个废弃的仓库,从窗口看过去,尚能隐约判断棱角。
我曾在一个午夜,不小心在仓库那里捡到一个姑娘,随手送了她一枚石榴型胸花,结果现在,就秘密携回了一枚可能我辛苦奋斗几十年才能购买的克拉钻石胸花!
所以有时想想,什么“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东东,也确有几分道理。
而那个送我胸花的姑娘,那个时候,就住在……
回母校任教是毫无悬念的,这原本便是多年前对李教授的承诺。唯一意外的只是,我没有如愿取得博士学历。
对于我坚决放弃读博士,中途跑回来,李教授不是没有怨言的,所以,一见面,我便赶紧声称:“压力太大了,教授!我总觉得头脑有些不对路,所以……”毕竟是有过病史的人,教授一听,注意力立马被分散了,谅解而宽厚地不再继续责难,豪爽地在我的就业协议书上签字盖章。
只是,以硕士身份进高校,毕竟还是给教授出了不小的难题。我看着教授在呈交学校的那份意见书上写了满满一页对我的赞扬,面红耳赤,无比汗颜——我竟然用这样卑鄙的借口来对付自己生平最最敬重的人!
大歪的父母来信,再次强烈要求他回家乡继承家业,而这个冥顽不灵的家伙,又一次不顾长辈的心愿,依然决然走进了一家电脑公司,立志为首都的IT事业做贡献。
他的父母无奈加心疼之下,只好火速汇款过来,让他在公司附近买房,敦促他早日结婚——在他父母的概念里,既然我俩从一个地方成长,又考进了同一个大学念书,后来,此同学更奋不顾身地万里追随我的脚步,一路追到美国又追回来,非情侣关系不足以解释。
我也曾在大歪肩负重任的某表妹来加州旅游顺便刺探军情时,十分诚恳地对她解释,其实大歪出国,一多半儿的原因是为了自己散心,跟
来来回回,竟没有一次是为了自己!
我没有什么直接关系,但该表妹只是神秘地看着我,了悟地点头,说:“鲁西姐姐,我都明白!”回家,添油加醋把我和大歪的故事和感情渲染得足以让梁山伯和祝英台羞愧地自尽无数次。
大歪的父母虽然难免嫌弃我学历过高,但据该表妹转述,他的所有家人都若干从蛛丝马迹中推断,说不定早在中学时代,我俩就已经恋奸情热,早早勾搭在了一起,多年积淀下来,恐怕非外力能轻易阻断,如此这般衡量一番,看我在首都找到了工作,工作单位也还算靠谱,便决定采取迂回政策,先敦促我俩结婚,后续再想办法劝我辞职……
啊,送上门来的“全职太太”生涯啊,多么地让人无奈,又多么地让人垂涎三尺!
大歪问我:“咱把房子买哪里好啊?”
我笑:“李教授答应帮我在学校弄一套周转房,所以,你老人家的房子究竟买在哪里……抱歉,
我还真没法给你一个明确的意见。”
大歪痛苦地呻吟:“真不跟我同居?”
我懒得甩他,许久,想了想,问:“要不你过来学校跟我合住,付我一半房租。至于你那买房子的钱……咱俩投资股市?”我看着他,兴奋地笑。
“你的房子由我付租金,然后,我的买房款,咱俩共同投资分红?”大歪看了我一眼,毫不留情地敲我额头:“如此奸诈!”跟着叹气,说:“实话跟你说,我老娘担心我工作繁忙,搞不定买房如此大事儿,已经委托我表姐过来接手了,过两天就到!”
“果然是宝贝大少爷啊!”我艳羡地看他一眼,转头,托着下巴问:“你猜,李教授帮我弄的周转房会在哪里……?”
“应该是……”
我和大歪曾经猜过很多地方,校园里每一个可能的角落。唯独没有猜到某一个片区,因为下意识地回避。然而,冥冥之中,若有天意……
抬头就能看见几株高高的杨树,枝叶婀娜,随风摇曳,光阴交错而下,在雪白的墙壁上烙下几道并不明显的暗影。当初,就是在这里,我第一次伸手,抱住了媛媛!
同样在那个阳台上,在一个大雨瓢泼的夜里……
我徐徐闭上眼睛,伸手,抚摸额角。
伤口恢复得很好,尽管,后来大歪同学给我形容的是,那一晚,被媛媛的撑衣杆狠狠敲中额头,我满脸满身的鲜血,像是一朵长刺的鲜花,忽然之间怒放,然后转瞬间,瓣瓣坠落。
我不知道!
在我的记忆里,并没有所谓“住院疗伤”的这样一段经历。
我只记得某个人在阳台上高声地叫我,而另一个人,在他的身后,高声对他说着一个很重要的投资计划。我只记得我紧紧地抱着 媛媛,那样地冰冷、那样地绝望、那样地害怕……仿佛地底形成一个巨大的磁坑,来自地狱的召唤,引诱着我奋不顾身地坠落下去。
无数的雨水像利剑,从空中笔直地冲刺而下,直直冲进我的眼睛里,绵绵不绝……从那一刻起,我再也睁不开眼,再也无法看见。
却原来,那些冲进眼睛里,阻挡我视线的东西,竟然,都是血水么?
我不知道,一点儿也不知道。
等我再次有记忆的时候,是在校医院的观察室里。头上还绑着绷带,但医生说快好了,果然,观察几日之后,我便重新回到了校园里。
离开的时候,医生确证了我的健康,然而,一日一日过去,有些人,开始从身边消失;而有些人,开始活在我无法分辨的梦境里。
我无法忘记这个阳台,无法忘记那个雨夜,一如,我始终无法忘记……
那一年,初相逢于酒会,见到于我而言,尚且陌生的他,几乎是毫不迟疑地跟着他离开酒会,回头回味,方知那时,已是悄无声息地恋着他,从第一次坐上他的自行车,第一次感觉到午夜宁静的美好;那一夜,复相见于雪花飘落的夜晚,见到于我而言,依旧不算熟识的他,几乎是毫无顾忌地跟着他喝酒谈话,回头寻思,方知那时,已是毫无所觉地爱上他,从他亲自为我烤出生日蛋糕;从他揽我入怀,轻而爱怜地抚过我的头发!
初吻就不懂得抗拒,被他牵着手时,半是紧张、半是甜蜜!
我不知他的身份来历,甚至不解姓名,唯一知道的只是,我被他吸引,毫无抗拒地被他吸引,像是一个坠入旋涡的陀螺,只知道不住地下沉,找不到任何一丝可以让自己挣脱的上浮的力。
感情中间,最重要的是感觉——我一直这样告诉自己,一直秘密而羞怯地体悟着每一次,唇齿相依的亲密,肌肤互缠的美好!每一次紧贴的心跳都让我面红耳赤;每一次肌肤的接触都让我轻轻
颤栗。
他想要我,我明确地知道。从他只要一抱上我,便会不受控制迅速变化的身体;从他亲吻撕咬我时,毫不遮掩的力度;从他吻过我后,盯着我看时,稍显迷乱的狂热的眼神;从他略显粗糙的手掌,粗暴又不失温柔地摩挲过我最柔嫩的峰尖……
我是全身心投入的,从第一次决定把自己交给他,忍着畏怯,忍着疼痛,忍着羞涩,忍着一切初
尝人事的晕眩,双臂缠在他的颈间,而双腿,用尽全部力量,缠在他的腰间。每一个指甲都储满力量,掐在他的肌肤上,一道一道,掐出痕迹。
我闭着眼睛,明明确确地感知贯穿的瞬间,鲜血涌出来,在身体的交接处,喉头发甜,仿佛同时冲进 了喉咙里。
我知道自己的身体在蜕变,知道自己在失去一些东西,又同时,获得一些东西。我用力,死死地用力,让自己更疼,更明确、更清晰地感知,那一刻,我是用怎样一种火样的热和蓬勃的力来包裹他;而他,又是用怎样一种小心翼翼的粗暴拥有我!
每一次的进出都带着难以言喻的痛和战栗,他的汗水淋下来,在我身体上纵横淋漓,绘成一幅一
幅山川田野邱陌般纵情恣意的画。我想伸手抹去他下巴上缀着的汗水,但被他俯身用牙齿咬住了肩头,手臂瞬间变得无力……
没什么可后悔的,对于那些冲动的缠绵。打从我面前出现伊始,他便一直让我如此动心、如此喜欢!
只是——
我愿意闭上眼睛,封住头脑,任何东西都不想不问,只凭着医者的良知拯救媛媛,但其实,其实我从来也不曾忘记,这段治疗的结束,将意味着他和她,婚姻的加固。
何太太付了我大笔的报酬,笑得愉悦而暧昧:“梁湛千辛万苦搭通道路,在旧金山这边设了分公司,应该是想到和媛媛团聚吧!此事需多谢你。不容易呢,这边原是他二哥的地盘,防得滴水不漏的,真难为了他。但愿来年,他们会怀上孩子……”是的,我知道他即将来到旧金山。他又送了大批昂贵而珍稀的礼物到何家,上上下下事无巨细,唯一的例外,只有我——他应该,是期待我自觉自愿地消失吧!
我面无表情地从何太太手中接过钱,笑得客气而疏淡:“能治好媛媛,于我而言,实在很有成就感!”
我从不该在他命中出现,一如,他从不该遇见我!
他的世界和舞台太大,想到哪里就到哪里!
而我的空间其实有限,既然,无他处可避,便回来吧,回到一直鼓励我成长的李教授身边;回到祖国母亲的怀抱!
终有一日,还是会忘却,因我从不曾忘记自己头顶,有白云,有蓝天!
错误的结缘,唯独时间能够修复,如此,不见最好!
他要到旧金山,那我……离开便了!
第 35 章 ...
年少时,我们常常把许多许多东西当做目标,比如事业,比如成就,比如别人心目中的肯定,比如……爱情!我们一度以为自己可以永远年轻,所以走得匆促挥洒,却不知人生中,许多东西都可以挽回或者重现,唯独时间,一旦溜走,便再难回头。
以学校为起点,绕了一圈,重新回到学校,换了一个身份,意识上,却没有能够完全地同步迈进。直到某一日,穿着轻松的运动鞋,咖啡色小裙子走进教室,陡然发现眼前开口叫我老师的人,居然跟我一般的穿着打扮。那一分钟的惊悚,简直可以跟小时候第一次在内裤中发现鲜血,以为自己受伤将死的恐怖事件媲美,让人由内而外地深度震动。
下课,立即匆匆跑回宿舍,对着镜子,一遍又一遍地仔细对照,确认自己脸上尚未出现皱纹,脸颊也依然红润饱满,却终究是急急地脱掉了那条咖啡色小裙子,多少有些忧郁地意识到,恐怕今后,再不能如同过去一般,自由随意地把许多衣服套在身上招摇过市。时间的轮廓和形状,像是某种无法触摸的立体画面,带着许多足以让心胸酸胀不已的东西,无声无息,绕在指间……难言的遗憾。
小的时候,最喜欢吃结婚宴,每次看到穿婚纱的新娘子,都觉得世上最美丽的人莫过于此。不知哪一天开始,“结婚”两个字却突然开始像催命的符咒一般,时时刻刻漫在耳边,而其实无论我老娘唠叨多久,又或者大歪的亲戚朋友或明或暗带来多少提示,都不若真真切切看到自己身边的人披上婚纱那样来得直接震撼。
有一日,我和大歪在宿舍里煮火锅,看《蜗居》,边看边感慨,现实白领们光鲜亮丽的外表之下,到底掩盖了多少难言的窘迫和尴尬,忽然接到一通电话。
真是重磅炸弹啊……我亲爱的章灵娟同学准备结婚了,请我当伴娘!
&
章灵娟的先生……该如何形容呢?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真的以为是见到了她的父亲。
一个五十岁上下的矮胖男人,穿着笔挺的西服,站着不动时倒是煞有介事,但只要一行动,举手投足间便充满了无法遮掩的乡土气息,笑容十分灿烂,与人握手的时候,姿态十分谦卑,指上配着好几枚青翠欲滴的翡翠戒箍,手袖扬起,露出一块超豪华的劳力士手表——听了介绍,才知道这位名叫方宏志的先生,是一个富有的山西煤窑主,拥有不少的资产,最近开始转型投资房地产,正在首都四处活动,结果邂逅妩媚娇艳的售楼小姐章灵娟。
娟娟爱嫁什么人,我自然是没有丝毫插嘴余地的,只是,在一起吃过饭,终于得到机会同娟娟单独说话时,我忍了又忍,终于还是憋不住问她:“你原先那个男朋友……?”
“早分手了!”章灵娟无所谓地耸肩。“我们两个人的工资加在一起,一个月也买不了一平米的房。他倒是想要我等,可等到什么时候呢?十年?二十年?等到我人老珠黄,一钱不值,终于可以抱着一把两居室的钥匙嚎啕大哭?”
“其实租房也无所谓啊……我不也住着学校的周转房?”我多少还是有些感慨,脑海里盘旋出那个冲到我们宿舍跺下指头的男孩的模样。坦白说,因为娟娟长相娇艳,颇招男孩子喜欢,当年她那两个男朋友,长相都相当不错。
“不止是房子!”章灵娟摇头:“我需要的东西太多,而奋斗又太艰难。我只愿坐享其成,而方宏志能提供我所需要的,一切,就这么简单!”她一边小口地舔着杯子里的冰激凌,一边说:“你也知道,我家境十分普通,大学期间也没怎么好好学习,读书的时候没感觉,出来才知道艰难。走到哪里都碰壁,感觉谁都可以踩你几脚……我唯一剩下的就只有年轻和姿色了,如果不能凭借婚姻改变地位,就真的是一无所有了!”她笑一笑:“漂泊这么多年,我都快绝望了,幸好遇到老方!”
人各有志,况且她想得如此清楚,我无话可说,微笑岔开了话题:“打算到哪里度蜜月?”
“去看看自由女神……”章灵娟笑:“你在美国读书,感觉应该不错吧?”
“也就那样!”我轻轻取过纸巾擦嘴,笑:“这个世界实在标准化得厉害,去到那边,我们自己开伙,超市里购物,东西也差不多;逛商场,很多品牌耳熟能详;风景、民俗固然有些特色,看过了,也就那么回事儿!”
“我听说……你跟大歪……”章灵娟笑得有几分诡秘。
“这几年,我们结伴留学!”我坦然微笑。
她呵呵笑起来,说:“难怪明兰几年不理我了!堂堂部长千金,临毕业了,被你撬了男朋友,一定是觉得无脸见人的……”
“你从哪里听到的消息?”我忽然觉得头疼——消息怎会是以这样一种姿态在传播?
“大家不都这么说吗?都说大四毕业前夕,你忽然变得十分嚣张,公然同大歪出双入对,逼得明兰没脸在学校露面。更何况,毕业典礼上,你俩那么明显地互相装作看不见……”她又是呵呵笑:“其实无所谓,我早知道你暗恋姜俊伟,暗恋多年,终有一天变成明恋,也是好事。况且,你也有嚣张的资本。斯坦福哦,几年都不出一个呢!”
冤枉啊……
我郁闷得直想吐血,欲待声辩,发现根本无从辩起,只好求饶地说:“这些事情,我一时半会儿跟你说不清楚。你还是趁早跟我说说,当伴娘要干些什么吧,免得到时候出洋相,给你丢人……”努力地回忆毕业典礼的情形,却终是有些模糊,不甚明朗。
病早已好了,只是无论如何回忆,中间总有一些空白。比如,那个雨夜,我到底是如何离开的何媛媛家,又究竟进行过哪些治疗,完全没有印象。
又比如,我毕业前的最后两个月里,到底见过些什么人,说过些什么话……老实说,我至今不能完全分辨清楚,只不过,都是些不甚愉快的事情,也没有必要非得分个一清二楚。
正在低头思索,又听到章灵娟呵呵笑着说:“你那个时候偷偷织围巾,就是送给姜俊伟吧?我跟明兰早发现了,猜了好久,不知道你打算送给谁。”
我倏然抬头,皱眉:“围巾……?”
“蓝白相间的围巾,尾端是一只小考拉熊没错吧?”章灵娟笑着说:“我一进学校就看出来你喜欢姜俊伟,所以那时都觉得奇怪,怎么你辛苦半天,反倒是他俩好上了!”
我没心情听她调笑,急急地问:“你确定明兰知道那条围巾是我织的?”
“是啊!”章灵娟笑:“你天天半夜摸黑打电筒织,然后藏在被子里,明兰早发现了。有一天你出去了,明兰便拉我一起翻看……”
我觉得头脑嗡嗡作响,仿佛被一堆蜜蜂盘旋萦绕,定了定神,勉强挤出一个笑容说:“大姐,你要想顺利结婚,就别老扯这些题外的话了……”觉得自己心慌得厉害。
明兰竟然知道那条围巾是我织的?
这么说,那一次,她之所以当着我的面叫大歪搅碎围巾,竟然是、竟然是……虽然多年没有同明兰联络过,但在我心里,毕竟一直把她视作最为重要的朋友之一;虽然因为RT投资计划的缘故,我有种无法言述的伤心和失望,立志同过去告别,但在心底深处,也毕竟对同窗多年的美好岁月有着难以割舍的牵挂和寄望。
我总希望事情能够更美好一些、更绚烂一些、更贴近于我心内的希望和憧憬一些,却原来,那一场貌似突如其来的巧合,竟然只是一场预谋许久的演出。原来全世界都是聪明人,只有我、我这个傻瓜……
吃完下午茶,大歪来接我,又被章灵娟好一顿调笑,说:“早知道你俩真在一起,我就不费力另请伴郎了。你们也赶紧,生下孩子,一定要拜我做干妈啊……”
大歪笑笑地答:“只要见面红包足够丰厚,这干妈,咱认定了!”亲昵地问我:“是吧,老婆?”
这家伙,这些年,越来越无赖,便是在我父母面前,也随时一口一个“老婆”地叫着,多年积累下来,我早已分辨无力了。
我伸手抚摸娟娟订做的婚纱,一片一片轻纱薄如蝉翼,仿若天上的浮云,捏在指间,有种令人难以置信的恍惚感……婚姻是什么?
爱情的坟墓?
长期的饭票?
抚慰的港湾?
幸福的归属?
突然想起我十分佩服的俞敏洪老师说过的一句话:“即便明知道婚姻是坟墓,每个人还是必须义无反顾地往里跳,因为不跳的话,是死无葬身之地啊啊啊啊……”忽然觉得有些晕眩,我激灵灵地打个寒颤,赶紧抬头,拍拍脸颊,努力地笑了笑,问章灵娟:“你都请了哪些人啊?”
“能请的都请了!”章灵娟哈哈笑:“我包了全北京最贵的婚宴,定要让同学们送红包送到终身哀怨……”
我倒!
第 36 章
章灵娟的婚礼果然是极尽豪华,奢侈无比。主婚车是一辆加长型林肯,后面一溜跟着几十辆悍马,主婚场上是专程从云南空运过来的玫瑰花,满满当当堆得几乎让人无法通行。
用鲜花装点婚礼本是好的,但,如此泛滥到无法裁剪……我叹口气,跟在章灵娟后面,艰难地挤出花堆,气喘吁吁地吩咐她身后的两个小天使:“小心一点啊,千万别让这披纱给花刺勾到……”抬头,看到明兰。
四年没见了,她穿着米色素雅的职业装,化着极漂亮的淡妆,盘着头发,手握一个LV包包,步幅矜持地徐徐走上前来,全身上下精致得仿佛一个极品景泰蓝娃娃,一丝瑕疵也无。
反倒是我,一大早便被章灵娟硬性塞进了一件粉色小礼服,穿着高到让人心惊胆寒的粉色小皮鞋,从第一眼在镜子里看到自己,就哀怨得恨不能立即吐血三升而亡。加之天气炎热,我忙前忙后地奔了一圈,感觉背上腻腻的全是冷汗,大概脸上的妆容……也很够瞧!
我暗自擦把汗,开始在头脑里考虑合适的称呼和措词。
亲热一点乎?生疏一点乎?矜持一点乎?高傲一点乎?
她走到离我五步远的地方,站定,目不转睛地看着我。
我抬头看着她,看着她,那种感觉又来了!
多年前,就是那样一种感觉吧——如此花朵一般明丽文雅的女孩子,如何不招男孩子喜欢?除非发疯了,一个男孩子才会舍她而取我的吧?
有些东西,得认命!而我似乎……极其十分非常地擅长这一点!
我开始微笑,对着她微笑,还没开口,忽然看到她走上前来,极其快速地走上前来,拥抱我,说:“西西,你回来了……真好!”
胸中,突然有种难言的温软,我明知道她一直在算计我、一直在算计我的啊……
我伸臂抱住了她,深呼吸、再深呼吸……终于笑嘻嘻地抬头,轻轻踢了她一脚,调侃她:“打扮成一副女强人的模样,准备吓唬谁呢?”
她却完全不受我干扰,定定看着我,咬着嘴唇,咬了半晌,继续开口,似乎蓄积多年,只为了同我说这样一番话:“对不起,西西!那天晚上,在何媛媛家里,我发现你和大歪,从同一个房间里出来……我真的只是觉得太突然了!其实我本来也打算同他分手的,但看到你们、你们这样在一起……感觉毕竟还是有些不同的,你能明白吗?”
我笑不出来了!
大四毕业前夕,我的头部受了严重外伤,精神状态不太对,在梦境中,还保持着同明兰正常的友谊,所以对于我们之间的所谓“决裂”并没有明确的认知。在天津修养一年后,奔赴美国时,是决心斩断前缘的,所以没有同任何人联系。
我实在是做梦也想不到,在所有人的认知里,我们这一场友谊崩盘的前奏,竟然会是我“撬”了明兰的男朋友,甚至,连当事人明兰自己也持着同样的观点。
事情怎能颠倒成这样?
明明是她、是她……
她其实也不算抢了我的男朋友吧?
从前我对大歪,一直就只是暗恋,而从没有发展成男女朋友!
而至于我跟梁湛……更应该是什么关系都不算的吧?
况且这几年,虽然隐约知道明兰一直以贴身秘书的身份追随梁湛,引起何家上下的极大愤慨、极大恐慌,但到底,梁湛也没有跟媛媛离婚,甚至,都从来没有露出过丝毫打算离婚的态度……真真好一笔乱帐!
突然有种沮丧,我轻轻叹口气,抬头看着明兰,认真地解释:“其实那天晚上,大歪刚从敦煌回来,心情不太好……”
我的话没有能够顺利说完,因为我的“男朋友”大歪同学已经以一种惯常的恶作剧方式突然出现在身后,蒙住了我的眼睛,笑嘻嘻地说:“猜猜我是谁?”
一口气忽然在胸口憋住……老兄,你出现得可真的太是时候了!
这下子,姑娘我可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我徐徐吐气,恶狠狠地一字一句说:“大、灰、狼!”
他笑:“灰太狼才对!”放开了我的眼睛,随即看着前方,十分随意地招呼:“嗨,明兰,好久不见!”
好潇洒的态度,如此云淡风轻……
我听得呆住了,忍不住回头仔细盯着他打量,用惊异的眼神垂询,并使劲儿暗示:老兄,你的脑袋是不是被驴子踹坏了?那可是明兰啊!是你从多年前便一直小心翼翼呵护着的,捧在手里怕摔掉,含在嘴里怕化掉的心肝宝贝明兰同学啊啊啊啊啊
他却只是盯着我笑,说:“不错,我老婆穿粉红衣服很是漂亮!”
我靠!
我堂堂名校硕士,大学老师,如果不是被章灵娟的“伴娘”帽子扣住,怎么都不可能穿成这副娇滴滴、粉嫩嫩的青春美少女模样,浑身上下正别扭着呢,这家伙可好,哪壶不开提哪壶!
我狠狠瞪他一眼,顺溜之极地一把掐过去,他一声惨呼,却伸臂抱着我,笑得更加开心了。
我又伸手狠狠捶了他两拳头,回头,已不见了明兰。
完蛋!
这可不就是传说中的“此地无银三百两”么?我叹口气,知道从此休想再把“抢夺明兰男友”的这顶超大帽子顺畅地摘掉。
郁闷哪……
我真是越想越觉得亏大了,恨恨地掐着大歪,咬牙切齿地说:“你不是说要加班的么,为什么这么早过来?那段路不是一向堵车的么,为什么今天不堵车?天气预报不是说今天有雨的么,为什么晴得连一丝云彩也没有……”说着说着,自己也忍不住笑起来。
无论如何,这些年,我们俩确实是结伴呆在国外,很多东西,早已是说不清的了!误会就误会吧,这辈子,我被人误会的还少吗?多这一个不多,少这一个不少……随他去吧!
我只问了大歪一句话,一句不得不问的话:“那天晚上,呃,我是说……咱们一起在媛媛家度过的那个夜晚,你难道没有告诉明兰,她暗恋的那个男人,从前,就是我传说中的男朋友?”
“你认为我有机会同她好好沟通吗?那样混乱的一个夜晚……”
我点头,表示理解。
那天晚上,他受的伤,应该不比我轻吧!亲眼目睹明兰对梁湛疯狂的示爱,甚至不惜冲到门上殴打媛媛。最后,又身临其境地看着明兰在风雨中,不管不顾地对着梁湛抛出RT投资计划……
一丝怜悯在心头升起,我轻轻伸手,握住了大歪的手,说:“一切都过去了!”
“这样子很好啊!”大歪笑:“终于让我知道,谁才是真正值得珍惜的人!”伸手抱我。
“切!”我没好气儿地瞪他一眼,表示这碗迷魂汤无效。
说起来,我从前不知道他这样会说甜言蜜语的呀,最近究竟是哪里不对了?我伸手摸他的额头:“发烧了?”
他终于恢复常态,冲我吐出三个字:“神、经、病!”
这不就对了嘛!
我笑,我笑,我舒爽地笑。
这才是我跟大歪之间,最为正常、最为正确的交往态度啊!
整个婚宴上,我帮章灵娟挡了无数杯酒,豪爽得让人侧目;在进入闹房阶段后,又被众多校友齐心协力地灌了不少酒,结果、结果的结果,等到最后闹房完毕,闭门谢客的时候,新郎倒了,新娘倒了,伴郎也倒了,只有穿着粉红小礼服的伴娘我,精神抖擞、屹立不倒。
众人皆醉我独醒,真是寂寞如旷野奔驰飞星独耀寒梅独傲啊啊啊啊啊啊……
等我好不容易把那俩双双醉倒,怎么看都不像是可以顺利“洞房花烛”的新婚夫妇塞进被子,把伴郎拜托给了同学,好不容易准备喘口气儿的时候,一转身,便又火眼金睛地立即发现——明兰同学也倒了!
她整个晚上一直离群索居,远远坐在脱离校友的单独一桌上,我原以为她吃完饭就准备离开的,谁知她鬼使神差地又跟着大家来闹房。来就来呗,从一进来就绷着脸、一言不发,一副苦大仇深的模样。
多煞风景不是?
这可是咱俩四年大学室友,亲爱的章灵娟同学的婚宴哪婚宴!
我不得已,只好笑嘻嘻地问:“吃点东西?喝点酒?唱支歌……”结果她接过了酒仰头喝,好像其实也没有喝多少酒吧……心情不好?
何苦呢?那样优渥的出身、那样骄人的容貌、那样聪明的头脑,为何偏偏自寻烦恼?
我问大歪:“你知道明兰家住哪里的吧?”
他警惕地看着我:“你想干嘛?”
“你不至于把她就扔在这里不管吧?”
“我得护送我老婆回家!”
“切!”我又踢他一脚:“对我的酒量这么没信心!”
“不是酒量,而是你的脚……”他盯着我的脚:“是不是不舒服?我看你刚才不停换脚……”
呃……被他发现了?这家伙,还真挺细致体贴的。我脚上这双是新鞋子,今天第一天穿,又在场子里陪章灵娟敬酒,来来回回折腾许久,结果,一不小心,脚后跟被蹭破了一点点皮,落地就疼,不过……
“你快送她回家吧!我一会儿就打车回去,真没事儿!”我又问一次:“你到底知不知道她家住哪啊……”
“知道!”他叹气,有些犹犹豫豫地说:“当初曾经送过她一次两次……”
“那不就结了!快去吧!”
他低头看明兰,许久,终于又抬头看我,斩钉截铁地说:“等着我。我马上回来接你……”
“不用了!接来送去的多费事儿啊!”我挥挥手,看他脸色实在不好,赶紧换上笑脸安慰他:“送完她,你直接回我宿舍,咱俩一起夜宵!”
他这才终于雨过天晴的样子,俯身抱起了明兰。
他的态度,多少有些让我疑惑……他、他、他难道真的一点儿也不喜欢明兰了?
不会吧!
我总以为,这些年,他虽从不在我面前提起明兰,内心深处,必定是深深牵挂着她的,所谓“万里追随我的脚步”也不过是一种受伤之后的变相散心。他们这一段爱情,是我一手促成、亲眼见证的,从来都坚定不移地相信大歪同学是在明兰身上倾注了十分真心、无尽热情的。
这些年,他对我亲热无比,反复表白,只是表白的次数未免太多了些,所以,我从来也没有当真。难道说、难道说他竟然真的有那么一点点……爱我?!
我赶紧甩头,不敢沿着这个思路继续。
再说吧!一切……等以后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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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把一切搞定了,我疲惫地捶着肩膀,走出酒店提供的新房,乘电梯下到底层,磨磨蹭蹭地往外走。
脚磨得厉害,我呲牙裂嘴、一边吸气、一边慢慢地落脚,谁知越小心,越出错,下台阶的时候,我不过稍微偏了偏腿,一个落脚不稳,身子微倾 ,便忽然被一个约莫七八岁光景,迎面跑过来的的小孩子撞上。
“砰……”小孩晃了晃,我也晃了晃。
我们俩惊险地站在阶梯上摇晃,而对方的身份是——祖国的花朵!
我赶紧下意识地伸手护住小孩子,结果能力远远比不上爱心……我抱着小孩,身子一歪,臀部已然重重着地,接着是背。我几乎是横向地沿着台阶扑簌簌直下到最底,整个背部被摩擦得惨不忍睹……还好,怀里的花朵没事儿!
小孩的家长赶过来了,迅速从我手里抢过小孩儿,嘘寒问暖。
我也想问问孩子的情况,无奈整个人摔得大有灵魂出窍之势,唯独大口喘着粗气,根本无法开口。不等我起身,一抬头,小孩的父母已经万分紧张地抱着小孩奔停车场去了!
呃……就这样简单了结了?也算干脆!
好不容易翻身爬起,拍拍身上的尘土,脚一落地便钻心地疼——原先不过是蹭破了一点皮,现在可好,似乎连脚踝也出了点问题。
我不知究竟伤得如何,不敢再随便乱动。好在,经过方才的一番惊险演出,我已经连滚带爬地“滚”下了台阶,虽然狼狈不堪,却已然身在道旁,可以打车了。我伸手拦车,谁知一连过去了四五辆车,车上都坐得有人。
一辆黑色的保时捷无声无息地滑过来,在我面前停下。然后,我尚来不及抬头看清坐在驾驶座上的那个人,便陡然听到了两个字:“上、车!”
……
第 37 章
小的时候,妈妈曾经给我吃过一种圆形的绿色小水果,看起来清脆爽口,闻起来淡淡清香,一口咬下去,却是两只眼睛怵然皱起,眼泪迅速地沿着鼻腔漫上来,冲进眼眶,瞬间满溢。
妈妈说那种水果叫青梅,而我方才体验到的味道,叫做——酸!
那是生平第一次体验到“酸”的滋味,知道这种感觉,密切关联着鼻子和眼泪。那一刻的体验太过强烈,以至于此后的漫长岁月里,一直以为这种从味蕾迅速蔓延到眼眶的尖锐滋味,是人的生命和生活中间,最为强烈的体验之一。待到渐渐成长,方知道,能够用舌头品尝的东西,都是温和的东西;能够用眼泪传递的感受,都是表面的感受。那些真正被生活的刀锋反复砍琢磨砺锻造而成的深刻的体悟,反而必定是沉淀在心的深处,欲语还休,抬头斟酌良久,只得淡淡一句:“天凉好个秋”!
……
我知道终有那么一日,我会再看见他,或者是在何家某一次的宴席上;或者是在某一个公事公办的场合中;又或者……就如此时,我需要帮助,而他,便戴着某种天使的光环,不期而至!
生活中,总会有各种各样的离别,然后,重逢!
只是他,毕竟是他,于我而言,同世界上其他任何人都是不一样的。即便他曾经让我那样地痛,那样地绝望,那样地陷在无边的黑暗里找不到方向……他也依然是他,于我而言,同世界上其他任何人都是绝对绝对不一样的。
他是世界上与我有最密切关系的男人,是让我懂得爱,学会爱,迷失沉沦又痛苦挣扎的男人……梁、湛!
我其实不知道自己是否期待看到他,至少目前,不算特别合适吧!
也许再过一段时间,我就会忘了呢?
毕竟彼此分别的日子还短,才不过四年!
哲学书籍告诉我们一个原理——当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便会产生质变!
虽然一直也没有真正忘记,但毕竟日子在一分一秒地继续。
虽然直到今天也仍然没有办法真正忘记,但也许再过一年,甚或,再过一个月,我就已经忘了
呢?也许其实,只要再睡上一觉,睁开眼睛,看到透窗而入的阳光,会心一笑,便可以忘了呢?!
然而,没有明天,等不到让我再睡一觉,他便来了,出现在此时、此地、我的面前!
终于又听到他的声音,说的还是很多很多年前,第一次见面,他带我离开会所时的那两个字:上、车!
为什么生活中,总有那么多的离别,那么多的重聚,那么多的场景,那么多的话语,丝丝缕缕,纠结着回忆?又或者,生活本身就是一出喜怒哀乐频繁交替的大戏,不停更换演员,演的却仍然只是锅碗瓢盆的悲喜。
多年前,他带着我离开会所,从道旁买下一辆自行车,斜跨车身上,歪一歪脑袋,说:“上车!”
抬头的刹那,映着月光,看到他,那么帅!
其实两个人的感情中间,真的很难找出那么一个准确的时点,为“动心”做出准确的注解,但我从小到大见过那么多的夜,却唯独那一刻,才深入肺腑地感觉到了夜的静、夜的美、夜的好,连空气都是徐徐流动的,带着暖暖的花香。
如果一种感受拥有了逆转岁月,凝结时光的强大功能,那应该,应该就叫做动心了吧?!
心动的时刻太美,牵手的时刻太甜,辗转于床第间,烙在身体里的相思抚慰太多太浓,所以后续,才会持续不断感到太强太烈的疼痛!
如果在四年前,那个雨夜过后,立即让我看到他,我想我会有拎着一把匕首破开他胸膛的冲动,把那颗让我牵记的心脏给摘出来,仔细地看看,这其间,到底有多少属于真实,而多少,属于欺骗!
又或者,如果是在三年前,在离开天津的时候,让我看到他,我想我会有拎着撑衣杆狠狠敲在他额头上的冲动,同样地把他敲出满脸满身的鲜血,然后把他的头脑里,那些与我无关的记忆,通通删除!
再或者,那一次,带着媛媛外出,被困在山坳里,那个开着飞机从天而降的人,不是金光,而是他,那么我想,我会奋不顾身地一头扎进他的怀抱,抱着他大哭一场,继而抬头,狠狠地甩他两个耳光!
然而没有!
在我痛苦的时候,彷徨的时候,满心愤懑,担忧害怕或者心存希冀的时候,都没有!他没有出现,始终始终都没有出现,只留下一千多个平凡又不平凡的日子,让我独自品尝、独自体悟!
我曾经在意过很多东西。在意他有家有室而隐瞒于我事实;在意那根隐藏于他事业追求和人生选择中间的最后底线;在意他轻松夺走我的一切而不赋予同等的诚意;甚至在意……当他贯穿我的片刻,心里是否唯独有我?
一千多个日子,说短不短,说长不长!但其实,真的已经足够让我把所有痛苦都重复到深刻,继而,再把所有不满提炼成憎怨!
渐渐地,痛苦和憎怨之外,竟还有许多许多的空闲时间,无其他新的痛苦和憎怨可以填补,于是,另外一些场景和画面,体味和温度,便开始不知不觉,丝丝渗入……
他从不愿帮我搓背,却喜欢帮我洗头,坐在浴池里时,坐在我的身后,倒一捧散着香气的洗发露,慢慢揉在我的头发上,慢慢让那些半透明的液体在他的指尖,渐渐变成泡沫。
他说他喜欢看到这样一种变化——看着一件东西,从一种“固定不变”渐渐转为“变化无方”,隐约间,总让人看到某种闪烁的希望!
浴池很宽大,橙黄色的波砖看起来光洁凉滑,但奇异地,当真坐上去时,却十分地契合身体,稳定而带着淡淡温度。揉搓头发的时刻,他的手臂贴在我的背上,一上一下,让我止不住地,全身上下,酥酥麻麻……总是有种转身偷袭他的冲动,方一扭脸,却总是被他毫不迟疑地轻轻推回去。
他从不在水里侵犯我,一定要用浴巾擦干彼此身上的每一粒水滴,然后才在某一个不经意地弯腰扭头的瞬间,猛地把我捞起来,有时扔上沙发;有时扔上床铺;有时就……干脆直接放倒在厚绒的地毯上。
他时常紧张疲惫,而见到我时,又总喜欢折腾,号称“以疲解乏”,我闻之无语,却无奈总是轻易被他挑动欲望,避无可避。每次折腾到精疲力竭时,抬头对望,看着彼此的大汗淋漓,嗅着空气里,彼此深度融合的淡淡气息,再度静静相拥的片刻,总是分外地感觉到彼此迷恋,天地间,漫着某种无声的甜爽和宁谧。
重新洗好澡,他斜倚床头,轻舒手臂,将我轻轻拢在怀里,轻而温柔地亲吻我的后颈和脸颊,轻而放松地同我说话。一般很少说公司的事儿,倒是会跟我说世界上,什么地方最美,什么样的东西最为好吃。
他抱着我睡时,定必除去彼此间的所有衣物,袒怀相拥,肌肤相触;无论寒暑,鲜少用空调,被子有满满一柜,各种厚度,但无论如何,总是只盖一床;床上不能有任何异物,便是电话,也定必收在旁边的床头柜中;床单定必是每日一换,一色地上好棉质,一色地纯青;枕头宽大而舒适,比平常人家的约莫要宽出一半有余,靠上去,感觉就是靠在一堆极致柔软的鹅毛里。
醒着时,他喜欢从背后抱我,彼此半曲着身体,在大床上,合成一只弧度好看的月牙;睡着后,却又总是喜欢把头靠在我的胸上,而不是相反,让我枕着他的臂膀。我低头,亲吻他的发角,看到睡梦中,噙在他唇边的,是一抹放松而纯净的浅笑……
至今犹记得,那一次,在丽江闹了矛盾,重见时,心中不舍又愤懑。当我伏在他的背上,用牙齿,狠狠咬开他的皮肤,咬出一抹殷红。他把我捞下来,揽在怀里,说的是:“你听清楚了,鲁西!这句话,我这辈子只会说一次——对你,我是认真的!”
那个时候,其实更想听到的是某种承诺,比如他唯独爱我,或者,更肉麻一些,一个天崩地裂、海枯石烂的琼瑶式的告白!
然而,他是这样的一个男人,由始至终都未曾对我开口言爱;由始至终,便没有对我说过任何一句专属于情人间浪漫而甜蜜的话!
他喜欢用手指、用眼神、用嘴唇、用牙齿,用粗暴快速让人晕眩却又甜蜜到不可思议的的行动来传递自己的观点,即便在温柔抚慰我时,亦只说——对你,我是认真的!
相依时有所不甘,分别后慢慢回味,方渐渐体悟,对他来说,于我而言,斯情斯景,一个爱的宣誓,倒还真真敌不过“认真”二字!
陆陆续续听媛媛和何太太谈到过一些他的成长往事。优越而富足的大家族中,优秀而庶出的孩子,如同古往今来无数故事中的同类人物,不惹红尘便自然是烦恼缠身;不恋争斗而自然地倾轧不休。若是柔小,便将永存于阴影之下,被踩入泥土化作尘埃;若是强韧,则早晚定必是用尽一切力量攀附藤萝,步步向上,如此方可确保自己生存,甚或终于收获阳光。表面上风光富足,实则步步凶险;表面上翻云覆雨,实则危如累卵……
犹记得,那一次,坐在簋街的小店里啃麻辣小龙虾,他认真地看着我,认真地说:“我跟其他女人交往都是别有所图的,或者要借助她们的名望;或者要借助她们的身份,所有交往背后都隐含着商业目的,所谓绯闻,只是一种成本较低的宣传而已……只有你,我的西西,只有你是我真正珍视且极度爱惜的,自然不会有绯闻……”
他是这样一个惜字如金的男人,从不肯开口说爱我,所以相处那么长时间,对我说过最为直接、最为露骨的话,也大概就是“真正珍视且极度爱惜”这九个字了吧!
那一分钟的感觉太过幸福,所以没有深思这句话里传递的信息。
原来说这句话的时候,他不但在告诉我他的珍视,也同时在告诉我另外一些很重要的东西。原来早在那一次,他就已经那样明确地告知我,一直以来,他都在毫不犹豫地利用身边的某些东西为自己的地位加码。认识我之前便是如此,似乎倒是认识我后,方开始渐渐收敛,待我抱怨过后,则是把所有围绕他的,跟桃花相关的绯闻一揽子通通湮灭!
都说商场如战场,他这样每日地辛苦布局、纵横搏杀、苦心筹谋……一揽子取消了那样一些传说中成本超低而曝光率又超高的宣传,其实应该损失不小吧!
我一直不知道他为何会看上我,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终于是略带惶恐、略带不甘又理所当然地可以推断,自己好像的确是出现在他身边众多的女性中间,十分尴尬而又奇异的一个——与他最亲密又最不起眼;最彼此依恋又最没有利用价值的一个?!
起初是有些郁闷的,总在心底深处希冀着能够获得一个与他更大程度地平等与平齐;然而,时隔四年,当我终于重新站在时间和情感的废墟上徐徐检讨,默默回首,剥开那一件一件或甜或苦,或朴素或炫目的标注着身份地位身价阶级等等等等浮世繁华的各种外衣,倒是不无苦涩又略带欣慰地渐渐相信,对我说着“认真”二字的那一刻,他的确应该是认真的——认真地疼我、认真地爱我,认真地对我、认真地亲吻侵入拥有我!
如此……认真便好!
不是每一段爱情都必须以婚姻作为终点!
同样的,也不是两个人彼此牵手,便定必是一生一世!
当初爱上他时,便没有关注过他的身份,甚至名字!
那么难道后续渐走渐远,反倒是必须在爱情中间,强行塞入一连串的财富地位、房子车子?
打从相爱伊始,我早早便把自己的身与心合在一起,毫不迟疑地交付予他,从未觉得不妥。因为既然男女平等,性事便该是双方水到渠成的愉悦过程,而不存在哪一方吃亏,哪一方占便宜;既然性是爱的组成和延续,当爱已经燃烧到两个人不得不用热和力来诠释,勉强压制就只是徒然地自欺和背叛;既然心灵和肉体的结合是一个彼此索取又彼此奉献的圣神过程,便只需要以爱为理由,亦只需要以爱……为祭奠!
多少的回忆和思绪从心底涌出,眼前掠过,仿佛漫长,又仿佛,不过淡淡弹指一挥间!
夜风漫过来,有丝凉意暗卷!
大约一生中也很少有这般狼狈的时候吧!
粉红色的小礼服已是污秽不堪,而四年间好不容易养起来的那一头“齐肩秀发”则在经历了汗水和酒水的双重折磨之后,又被台阶上的灰尘狠狠光临一把,散在肩头,七零八落。
如果可以选择重见时刻,我说什么也要选一个自己最光辉、最灿烂、最炫目的时刻,沿着最高的台阶,迎着最耀眼的镁光灯闪亮登场。最好闪得他目不暇接、目瞪口呆、目眩神迷、后悔不迭……那个,话说,我真的有那样强大的姿色么?!
或者至少也该是个足以彰显我神采的时刻,比如我拿到斯坦福的奖杯;比如我拿到直升博士的申请表!
又或者怎么地也至少该是个我打扮得妩媚动人,成熟优雅,走在路上颇可以“招蜂引蝶”,频频吸引到无数回头率的光辉耀眼的时刻……总之不管怎么选,怎么走都好,就是怎么也不该是……这样一个时刻啊!
心里的狼狈和表面上一样多,好在此时,我似乎早已过了那个需要以某种形象和姿色来专门取悦于他的阶段。如此……无论以什么形象出现在他的面前,其实,也无伤大雅吧!
心情稍微安适,便终于能分心看脚——脚踝似乎果然是扭伤了,
一波一波的热,伴着一波一波的疼和麻木,沿着小腿,一缕一缕上升,站得实在有些勉强和难过。而眼前这辆车上的司机先生,神奇地自从说出“上车”两个字之后,便陷入了某种极致的冰冻和沉默!
我是想上车的啊,可车门就是不打开该怎么说?
我咬牙,再咬牙,终于冲向车窗的方向大声说:“我靠,你半天不开车门,到底是打算让我上车不上?”抬头,终于……又看见他!脸上是笑着的,心里的感觉,却仿佛是骤然咬上了一只青梅,无可抑制的……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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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的加州,阳光纯粹得像是弥漫在空气中的碎金,敞敞亮亮地,照得人的心底深处也暖和起来。
我挽着媛媛的手步出旧金山机场大厅,闭上眼睛,仔细体味着这种仿佛带有巧克力甜香味道的阳光,许久,微笑睁开眼睛,微笑着说:“媛媛,就算是为了能够见到这么美好的阳光,我们也应该心存感激、好好生活,对不对?”
何家在旧金山有宅子,下了飞机,早有司机仆人一大堆赶过来伺候。我在此人生地不熟,便也由着何家尽地主之谊。沿途行进,路上行人不多,道旁建筑风格各异,庞杂交错。黑色的卡迪拉克穿梭在街道上,宛若置身于一个压缩版的小小世界里,高楼大厦和巷道民宅相映成趣,百年来,不知见证了各国移民多少心血;又掩藏了多少掘金的狂热、财富的向往、生活的奋斗、不屈的追求。
晚间,终于见到何母,四十余岁的妇人,身穿旗袍,体态微胖,笑不露齿,神情疏淡,即便是面对身患重疾、许久不见的女儿,也不露丝毫激动情绪,只恰到好处地扮演着矜骄高雅的贵妇形象,周到而不失体面地迎接远道而来的客人。
何媛媛的表现则更是奇异,自打进门伊始便死死拽着我的手,见到自己的母亲时,甚至害怕得有些微微颤抖,直往我身后瑟缩。
何母微微皱眉,却不露声色,示意“家仆”暂且带走媛媛,上下打量着我,许久,方徐徐开口道:“鲁小姐原来这么年轻漂亮,真有本事啊!”
我抬头,迎上她的目光,微笑着说:“只是同媛媛比较投缘罢了!”
何母邀我共进晚餐,席间,开出了大价钱,说我未来几年的生活费用完全由何家负担,甚至,他们也早已在斯坦福附近准备好了住宅,只要求我跟媛媛同住,尽心提供相关治疗。
我埋头吃饭,不置可否,末了,抬头,静静看着何太太,一字一句说:“我当媛媛是姐妹,所以,请放心把媛媛交给我。如果你们希望她彻底康复,未来几年内,请不要随便干预我的治疗,也不要在她身边派驻任何家仆!”
她皱眉:“你毕竟还要学习,怎么可以……”
我截断她的话,直截了当地回答:“您要么信任我,要么……另请高明!”
她见我这般表现,显是十分吃惊,说:“我原以为鲁小姐是通情达理之人!”
我毫不犹豫地与她对视,说:“每个医生都有专属于自己的治疗方法!”
她又看了我几眼,神情间带着难言的挣扎,许久,仿佛下定了决心,一字一句说:“鲁小姐大概也知道,这一年来,媛媛的婚姻出了一些问题!”
我心中一痛,垂下眼睛,伸手握住了果汁杯,勉强微笑,说:“我原先都不知道媛媛有先生……”
何母轻轻叹了口气,说:“这桩婚事,对我们两家人来说,都十分重要。原本两个孩子都不乐意,尤其是媛媛……那个时候,她的病情刚有些起色,哎……”
我不知道该如何接口,许久,才淡淡说:“我原先在梁氏兼职干过翻译,似乎……梁先生身边一直不乏女伴。”
何母疲惫地摇头,说:“那些不过是男人的逢场作戏,算不得什么,只是这一次……这一次……”似乎不知道该如何措辞,许久,才问我:“听说明部长的千金是鲁小姐的好友……?”
我点头,苦涩地说:“是大学室友!”
何母长长地叹息,说:“鲁小姐原是知情人,我也不瞒你。媛媛和梁湛成婚之后,我们两家便开始互相参股。因为很多生意有互补相关性,这原本是对双方都极为有利的事。我知道梁湛喜欢在外头沾花惹草,但媛媛病情如此,也是无奈的事情,只要不危及双方的联盟,大家睁只眼闭只眼也就过去了。”顿了顿,接着道:“只是这一次,涉及到明部长家的千金,事情便有些棘手。有明部长支持,梁湛便是脱开我们何家也能办成很多事情……这一年来,他一直在撕开同我们的联系,哎,如今这个局面,怕是他家老爷子也不会太过反对吧!”苦恼地蹙起了眉。
原来如此!
很多事情,我早已隐隐约约想到过答案,却不若何母点拨的如此清晰。我的心中忽然升起了一种无可抑制的荒谬感——我那样不顾一切全心投入的爱情哟……在这样一场复杂的家族势力纠缠较量中,究竟算什么呢?怕是连角落里的一粒最最不起眼的尘埃也比不过的吧!
何母抿了一口冰砂,又接着开口:“所以说……如今媛媛的病情,至关重要!如果鲁小姐能治好她,梁湛失去了最大的借口,要摆脱我们何家,便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所以……拜托了!”
原来治好媛媛,便能维系她和梁湛的婚姻……便能……我越发地觉得过去几年时光仿若怪梦一场,上下求索,不知归处,一瞬间,百味杂陈,分不清究竟是何感受,许久,才抬头看着何母,一字一句说:“我说过了,不要随意干预我的治疗,我会尽力治好媛媛。还有……如果你们能够真正把她当做女儿,而不是一件可资利用的物品,我想她能好得快一些!”站起身来,不理会何母惊讶的眼神,径直到卧房里寻找媛媛。这个可怜的姑娘,状似富贵温暖,其实在父母眼中,也不过是一粒小小的棋子罢了!
不,我不能如同其他人一般,精明地算计着,究竟能够从这桩委托中间得到什么样的好处或者恶果。不管世上多少人视她如棋子,我也不可以!
如同对李教授承诺过的那样,我会尽力治疗她,不为别的,只为她对我无条件地依赖信任,以及……为人医者的良知和责任!
*
在斯坦福安顿好了一切之后,我匆匆赶赴纽约,在唐人街的一间小公寓里,找到了我的父亲——那个印象中高大魁梧的男人胡子拉碴、形容枯槁,面墙而卧,鼾声如雷。房间里撒满尘灰,地上七零八落倒满酒瓶。
房东太太用英语告诉我:“他太太嫁给了前街的厨子,他就成了这样了……”
我悚然而惊,脱口问:“他太太……?”我早料到父母在美国必然混得极不如意,但现实的状况,依然超乎了我的想象。
我妈妈、我妈妈竟然改嫁了吗?
难怪,他们再也回不去!
我在房东太太的指引下找到妈妈——那个穿着油腻围裙的厨娘,在一家中餐店里转来转去……我一瞬间有些恍惚,隐约记起,小时候,每次放学回家,兴冲冲跑进厨房,看到的,大约也是这样一个身影吧——只是没有这样满头的白发、这样佝偻的腰。
我觉得鼻腔发酸,走上前去,探身,从背后抱住了妈妈,结果,被我身材粗壮的老娘惊叫着猛力挣开,差点摔倒在地……
我用了很多时间才说服了妈妈,让她相信,的确是我——她的宝贝女儿,远涉重洋,来到了她的身边。然后,她便拉着我哭了整整一夜。
故事很平凡。
出国前的父亲原是大型国有酒业集团的高级调酒师,是集团里领取高薪,备受器重的顶尖人才,
所以习惯了走到哪里都有人夸奖,有人追捧、有人羡慕。
他原以为凭着自己的一身本事,来到美国必然更加顺风顺水,最初出来的时候,也的确是接到了一家跨国酒业公司的邀请,拿到了一个高薪聘请合同。料不到的是,对方公司引他前往,根本就是一个阴谋布局,目的只是为了从他手里拿到某种名酒的机密配方。
父亲虽然赶潮流出国,却对祖国有着深沉的感情,察觉到对方不怀好意,便断然同对方脱开了关系,准备着寻找机会另起炉找。岂知对方公司实力雄厚,处处刁难,处处打压,让父亲在后续很长一段时间里举步维艰。
母亲眼见生计艰难,便劝父亲先找一些普通工作糊口,怎奈父亲在国内是威风惯了的人,无论换到哪里,感觉不受重视便坚决离开,慢慢地,在行业里便有了一些不好的名声,再换工作的时候,便屡屡碰壁。
母亲劝父亲在唐人街开餐馆,父亲心目中却是憧憬着开公司,无论如何放不下这身段,如此每况愈下,意志便也日渐消沉,不但放弃了找工作,甚至渐渐把自己的不如意归结为没有娶到一个好老婆,开始整日酗酒,并对母亲拳脚相加。母亲忍无可忍,终于在五年前嫁给了一个广东籍的中
餐店老板……
“我们必须要活下去,而你爸根本已经丧失了斗志,你能明白吗?”母亲问我,泣不成声。
我点头,十余年来,心心念念只想问他们一句,为什么不回国、不管我,此时却忽然觉得没有必要了。那样爱面子的两个人,又在所有亲戚朋友面前夸下那样的海口,他们恐怕是宁愿死去也不愿让人看到自己如今的落魄!
倒是母亲,忍辱负重地嫁给了一个死过两个老婆的鳏夫,虽终日在店里辛苦操持,毕竟看人脸色、寄人篱下,怕是也得不到多少收入,还要每月拿钱管着那个早已一蹶不振的前夫,这些年的日子,想必极艰难。
我把何家预付的一半治疗费留给了母亲,拥抱着她,微笑着说:“无论妈妈将来如何选择,希望这些钱能让您不那么为难!”
母亲大惊,问我从何处得来的钱财。
我微笑,说:“放心吧,妈妈!你们不管多么艰辛,都固守着善良的认知和底线,身为你们的女儿,又岂会从歧路挣钱!”
我带着父亲返回了旧金山,母亲原本极惭愧,却被我说服了。
我想,父亲不但需要某种亲情的温暖,更需要的,恐怕是得到一些有效的心理治疗。那样骄傲的一个人,这些年来,靠着改嫁的老婆供养,即便原本还有一些残存的斗志,只怕也早被极度的自厌摧残殆尽了。
我在斯坦福附近租了一间公寓给父亲住下,自己则同媛媛住进了她家购置的新宅。何太太遵守约定,撤走了全部家仆,只是毕竟不放心,零零散散把这些家仆安置在了附近。
我原本要的便只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空间,对她如此措置倒也没有太多的意见。由于李教授的引荐,我很快又找到兼职,这次倒过来,是给一家美国公司做中文翻译,毕竟是母语,干起来驾轻就熟,事半功倍。
不出所料,脱离了大批家仆之后,何媛媛的生活环境开始变得宽松,病情颇有起色。我每天都带着她在校园里散步,拉着她逛街,购物,渐渐引导她走进一种相对较为正常的生活。
而我的父亲……
此人一生独缺他人的赏识和尊敬,我不得已,恳求何太太,拜托她给父亲一个机会,于是,某一日,便有人乔装上门,万分恳切地邀请父亲到一家颇有名头的酒业公司做鉴酒师。
那一日,我正好带媛媛外出,晚间,破天荒地看到他穿戴整齐,坐在屋子里等我,状似平静地说有人远隔多年,终于认识到了他的高贵品质,为他当年坚决不出卖商业秘密的事迹感动,高薪聘他出山……言谈间,目光神采流动,颇有昔年得意之时的倜傥之风。我原以为他至少还要挣扎调适一段时间方能恢复状态,不料当期待中的机会瞬间来临,他多年的颓唐竟能在顷刻间一扫而光。
人所需要的,原来只是如此而已!
何家想提拔一个人、施舍一个人,根本是不费吹灰之力,而身为一个异域漂泊的底层小民,即便带着满腹才华、满腔雄心,只是单纯想要寻得一个施展抱负的机会,其艰难程度,便堪比在险峰上登攀,稍不留意便会摔得鼻青脸肿,甚或,粉身碎骨!
权势富贵,原是极容易蒙蔽人的眼、蛊惑人的心;翻云覆雨、大权在握的滋味,原是极容易让人迷醉、让人流连!
这就是多年前,梁湛之所以愿意迎娶一个罹患恐惧症的妻子的原因吧?
这就是那个大雨滂沱的寒夜里,他最终无法伸出手来……抱住我的原因吧?
突然很感慨,是夜,我打开电脑,开了一个博客“芯窝窝”,打下一段文字:“如何才能看懂一个人?如何才能了解一个人?如何才能在知道一个人的名字、来历、身份之后,再进一步地——看清他的心?”
然后,一日一日,便成了习惯。白天在校园里听的课、分析的案例,夜间在宿舍里看过的书籍、完成的论文……各种各样的心理问题变成了一个又一个颇有趣味的小故事挂在博客里,渐渐地,竟有了不少的留言和点击。
有人开始就自己在日常生活中碰到的心理问题在文下留言,向我咨询,我耐心地解答,透过无形的电磁波,抚摸那一颗一颗受伤的心。
斯坦福是这样一个地方,有着自由的空气,聪慧的思辨和务实的精神。我徜徉在那一排一排红顶黄墙的建筑中,内心深处有种充实的感动。
而网络又是那样一个地方,分明是一堆毫不相干的陌生人,却因着这陌生,反而能直触彼此心灵最深处!
我渐渐在网上结识了一批朋友,每天倾心交流,相处得胜似日常的朋友;更因为曾经在一段视频里给大家说过自己的目标是“让每个人的心理处于良性状态”,便意外获得了一个网名——粱芯(良心的谐音)!
为什么、为什么竟然会是……姓“梁”呢?
……
第31章
第二年秋季,当我带着媛媛在渔人码头看海狮的时候,有人突然拍我的肩膀。我转头,看到姜俊伟同学笑笑地看着我。
他申请了自费到旧金山城市学院读书,十分扯淡地从头读本科,目光灼灼地看着我说:“鲁西,我这么千辛万苦地追过来了,求你做我女朋友,你不至于残忍地拒绝吧?”
我被他的目光闪得不轻,咯咯笑着说:“没有问题啊,如果你能等我,像我等你那么久的话……”
斯坦福的学制一年分四季,学习很辛苦,做论文也很让人抓狂。我能到纽约探望母亲的机会并不多,只是有一次,得到空闲,去母亲的店子里帮忙,忽然听她问起:“我记得你有一次打电话,说要学煮刀削面?”
我怔住,心里一瞬间翻江倒海,酸涩到无以复加,许久,才微笑着说:“是的呀,谢谢妈妈!”
终于煮出了一碗好吃的刀削面,只不知那个爱吃面的人,身在何方?
忽然有种想打电话的冲动,我掏出手机,犹豫很久,终究只是翻开电话簿,把一个做过特殊标记的号码,轻轻删除……
……
第三年秋季,我的一篇论文一不小心在一次国际学术会议上获奖,我得到了直升博士的机会。李教授遥遥发来了祝贺信,大歪同学则在听到消息之后,便开始不停地上楼下楼、上楼下楼……如此坚持了无数趟之后,他终于站定脚步,苦恼地看着我,一字一句说:“你不会真的打算读博士吧?”
我笑嘻嘻地问:“有何关系呢?”
“我不想娶东方不败当老婆啊……”
“那就休怪本主手下无情了……”我一个刀手斩向他的脖颈,被他一把抓住,然后,他便低头,轻轻吻了吻我的脸颊。
我大惊失色,赶紧冲进卫生间洗脸。
他跟在后面苦恼地说:“喂,你不至于吧……”
我咯咯笑,回头横他一眼:“都说了,要等我六年。六年才可以转正哦……”
不是不高兴的呀,在学习的路上辛辛苦苦走了一二十年,好不容易终于走到现在,终于取得如斯成果。
只不过……
面对四面八方而来的各种祝贺或者好奇或者询问,我通通地笑而不答,只是如同预计中的那样,开始花费很多时间学习陶艺;也开始带着媛媛出入各种公开场合,尤其是加州各个城市西班牙裔俱乐部举办的活动。这样一个氛围,果然对媛媛的恢复大为有利,有一日,在看完一场西班牙歌舞表演,回到住所之后,她终于能够开口对我说:“保莱塔……保莱塔最喜欢一种豆子炖肉……”
我小心地开口问她:“你一直想念他?”
她眼中的惆怅像咖啡一样浓,忧伤地说:“我订婚了,他很不高兴,说要带我走,我很害怕,我们一路吵架……然后、然后……”说着、说着,又恐惧起来。
我轻抚她的头发,说:“没事的,媛媛!一切都过去了!”原来,她曾经恢复到可以与人“一路吵架”的程度。梁湛跟她订婚的时候,她看起来,应该也是十分正常的吧?可惜……心的一角,在不受控制地潮湿,我伸手抱住媛媛,看着她渐渐丰润起来的脸颊,微笑着说:“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媛媛!你的身边,还有那么多爱你的人,还有……”话到嘴边,终究停住——我不能,无力,也不敢揣测,在梁湛的心目中,究竟是如何看待媛媛,将来,又会不会……好好待她呢?!
不,我的职责只是让她恢复健康。我不能、也没有必要去为这些职责范围之外的事情操心!
媛媛轻轻把头靠在我怀里,想了想,忽然开口,说:“我以前……很害怕梁湛!”
“呃……”我惊讶地看媛媛一眼,实在想不到,她竟然在此时此刻,如此心有灵犀地跟我提到梁湛。
“我小时候就知道他,但从没有跟他说过话!”媛媛眼中显出一种哀伤的迷茫,徐徐地、一字一句说:“直到订婚宴上,我才第一次见到他。他微笑看着我,说,媛媛你好,伸手牵我。我按照妈妈的吩咐,把手递给他。周围的人都说他特别特别优秀,说我福气好,可是那天,站在草坪上,穿过人群,我看到保莱塔怒气冲冲地盯着我,感觉好害怕。后来……”后来,我曾经听何太太详细描述过,就在订婚宴结束后的第三天晚上,保莱塔偷偷驾车带媛媛离开,结果,途中出了车祸。
媛媛的眼神愈见迷茫,显见地,正逐渐陷入回忆中。我盯着她的眼睛,盯了几秒,伸手抱住她,紧紧抱在怀里,柔声说:“嗯,媛媛!这些不愉快的记忆,我们没有必要如此在意。你可以捡着高兴一些的事情告诉我,比如,你们小时候玩的游戏;比如,保莱塔给你叠的幸运星……”心中有些微微的紧张。
这两年,媛媛的病情一直在好转,但始终不爱说话。眼见她这一晚的情绪如此反常,终于开始把最难堪和最痛苦的回忆在我面前,一点一点袒露出来……我心知,这是一个关键时刻,如果引导得法,便意味着她的病情将有重大的进展;如果引入了误区,却有可能遭致恶劣后果。
我不动声色地起身,拉上纱窗,把灯光的光线调得柔和,燃起一炉安神的熏香,让那烟气逐渐在空中蔓延,又悄悄把一瓶安神的喷剂准备好,做完一切,方徐徐回身,走到媛媛身边坐下,微笑着说:“你放松一些,媛媛,跟我说说,你小时候都有什么最喜欢的游戏……”
“小时候啊……”媛媛想了许久,说:“妈妈从小就给我请了各种老师,专门在家里教我。我没有上过国立学校,所以没有朋友。妈妈让我跟梁家的几位小姐交朋友,但她们都很骄傲,我很怕她们……”
这就是人人艳羡的豪门小姐生态么?我听得无比感慨,又无比怜惜,抚着媛媛的头发,柔声说:“你相信我吗?媛媛!我做你的朋友,我们做一辈子好朋友,好不好?”
媛媛柔顺地伏在我的怀里,柔顺地说:“当然,鲁西!保莱塔离开之后,从没有一个人像你这般对我好。梁湛虽然跟我结婚了,但几乎没有跟我说过话。后来,我逐渐知道,他的妈妈是梁家最年轻的四姨太太,他是庶出,所以虽然从小就很出类拔萃,却一直没有被列为继承人。但后来,他的大哥忽然出了问题……妈妈要我嫁给他,跟我说,他虽然是庶出,但在他大哥出意外情形下,却有了很大的转机。如果能够得到我们家的支持,他就有很大机会继承家业。后来,我们成婚之后,梁家老爷子果然把中国大陆片区的生意全部交给他打理,作为我们结婚的贺礼……”
我原知道媛媛表面怯弱,内心清明,但真真切切听她把这些豪门婚姻背后的交易和盘托出,依然感到难以言喻的讶异,继而是蔓延酸楚的疼痛和沉重。媛媛从小体弱,又罹患重症,原本就如同雨露下的小花,急需得到呵护,却被所有最亲密的家人一起动手,以关爱为借口,毫不留情地推到了风口浪尖上。
“本来成婚之后,他就要带我到北京,但我病了,无法起身,所以他一个人独自前往,直到两年后,才接我过去。我不愿意,妈妈便说出嫁从夫,强迫我跟他走。我从来不敢反抗妈妈的决定,只有跟他走,但去往这样一个陌生的地方,我真的害怕极了!”媛媛顿了顿,伸手握住了我的手,抬头看着我,诚挚地说:“但是,刚到北京,我就见到了你。你是我从小到大见过的所有女孩子里,第一个主动拥抱我的人,鲁西,你还记得吗?那时候,在我家的阳台上,你抱着我,对我说,一切有我。在此之前,只有保莱塔、保莱塔一个人跟我说过这样的话……”
是的,我记得那一天,永远都不可能忘记!
我原本只是一个普通的在校大学生,如同所有走在校园里的莘莘学子一般,接受正规的教育,沿着平凡的轨迹成长,即便胸怀理想,也不过是如同所有学生一般,在学业上寄予了某种相对较高的追求和向往。
这个世界上,虽然同样地生而为人,但其实每个个体,却又总是奇异地处在各种不同的圈子里。有些圈子和圈子的边缘,长满棱角,本不容易相互交叉。
我本不该认识梁湛的,如果没有那一天;如果没有碰巧跟着李教授上门问诊……
我曾经后悔过的,后悔那一天在跟随教授问诊的时候,看到阳台上病发的媛媛,在几乎没有采取任何有效防御措施的前提下,便奋不顾身地扑出去,毫不迟疑地抱住了她,抱出了之后一切的恩怨纠缠,然而,此时,听到媛媛的这样一番言谈,心中却开始温暖。
不管媛媛的出现带给我什么,我都应该庆幸,在那样一个时刻,为她的生命播下光亮。我微笑,说:“如果没有媛媛,我不会写出那么优秀的论文;不会拿到教授的推荐信;不会如此顺利地走进斯坦福,实现梦想,所以……很感谢,我亲爱的媛媛!”轻轻取过纸巾,为她拭去额角的汗珠。
媛媛抬头,微笑看着我,神色渐渐宁定。
我心中稍定,站起身来,轻揉她的颈肩,微笑着说:“告诉我一些事情,一些有趣的往事吧,媛媛!”
她点头,果然顺着思路给我说了一些跟保莱塔生活在一起时的往事,诸如保莱塔教她骑自行车,有一次,是两人合骑一辆;诸如保莱塔教她下国际象棋,但很快便输给她……
她的世界过于冰冷,所以抓住些许阳光便舍不得松手;她的世界过于狭窄,来来回回只有一人驻足,所以失去这个人,便失去了全部。
我抱住她,轻拍她的背,许久许久,斟酌又斟酌,方徐徐地、小心地问她:“保莱塔曾经吻过你吗?”
她一瞬间胀红了脸,拼命地摇头,说:“怎么可能!”神情间带着少女特有的娇羞,略含几分薄憎——我从花季走过,又看过大量资料,所以笃定地知道,她此刻所呈现出来的表情,独属于那些未经人事,没有过任何性体验,对男女间的身体接触好奇而略带排斥的少女!
我发问的时候并未存心,得出的结论却有些震到自己——
她和梁湛,他们这一对夫妻……
我甩头,禁止自己沿着非正常的思路联想下去,吸气,问媛媛:“你对保莱塔,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呢?我是说,你最初不愿跟他走的理由,除了害怕父母,还有没有其他的因素?”
我引着媛媛一点一点追忆过往,慢慢让她重复发生过的画面和细节,捕捉她在每一个小事件中呈现的最初反应和限定描述。
她的内心像是一个倾覆的漏斗,一边是被各种书籍知识堆积起来的深奥古怪的思考;另一边,则是在没有任何竞争压力的环境下培养出来的,如同小女孩般单纯幼稚的情商。
她被我引导着,从生命中最为稀薄的阳光开始追溯,渐渐地,终究还是回到了那一段刻在心底,最痛苦、最深沉的经历。她盯着窗户,哀伤地说:“保莱塔去世了,妈妈扔掉了他所有的东西。唯一的,只有一个石榴花型的花瓶,妈妈不知道是他的东西,我偷偷留了下来。我每天都抱着那支花瓶,结果,有一天,梁湛进来,把一枚结婚戒指给我,我不接,他伸手拉我,花瓶、花瓶就那样掉下来,砸碎了……”媛媛的眼泪开始不受控制地大滴大滴掉落下来,呜咽着说:“他走上来,说对不起,我捡起一片花瓶的碎片朝他的手腕扎过去,扎伤了他,他流了好多血、好多血……然后,有好多人进来,一起骂我,妈妈就把我关起来了。他们要我嫁给他,可是、可是他摔了保莱塔的花瓶……”
我记起来了,梁湛的左腕上,的确有一个伤疤,只是时间久了,疤痕并不明显。原来,那个伤疤竟然是……
“后来,好多次见面,妈妈总是要我把手递给他。他的手很凉,我一握住他的手便觉得浑身颤抖。我很想甩开他的手,但我不敢,很害怕……”媛媛的声音开始急促,额头上又开始出汗。
他的手很凉么?为何每次握住他的手,我总觉得仿佛握住了全世界的暖阳?二十一岁的平安夜,他握着我的手压马路,握了一路,于是,那便成了我一辈子所走过的,最温暖的一条路,亦,最感伤!
我闭上眼睛,平复自己心底深处不可抑制丝丝漫卷上来的难言的伤,徐徐地,一个字一个字对媛媛说:“这个世界上,还有无数的人吃不上饭、喝不上水、看不起病、穿不上衣,所以媛媛,感情上的伤害,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成为我们偷懒退缩、放弃生活的冠冕堂皇的借口……你明白吗?”此番话,告知的是媛媛,其实,何尝不是说给自己!
媛媛点头,伏在我的肩上休息片刻,方抬头,微笑看着我,说:“所以鲁西,我一直觉得,你真是漂亮……”
我笑笑地掐她,说:“这样一碗接一碗的迷魂汤灌过来,老实交代,到底有什么阴谋诡计?”
媛媛笑:“想吃你亲手做的蛋糕啊……”
第32章
我的青春并非一帆风顺,虽然,坦白说,大伯和大伯母从来不曾恶待于我,甚至还在许多小细节上专门予我以关照,刻意拉齐我和堂姐的待遇。我感念他们的体贴照顾,不愿让他们看到内心的伤痛,日间总是笑着,然,每到入夜,抱膝而坐,听着那种唯独最为亲近的家人之间才能具备的会心欢笑,总是难免感到一丝触动。眼泪常常是储在眼眶里,储着、储着,一个不小心,便沿着眼眶滑下,流过脸庞,直到下巴。
好像是初中的时候,去逛二手书摊,无意之间在一本《心灵**汤》上看到这样一段话:别人放弃,自己还是坚持;别人后退,自己还是向前;眼前没有光明希望,自己还是努力奋斗……这是古往今来一切成功的人之所以走向成功的必由之路!
我想我并不追求做一个所谓“成功”的人,但却毫无疑问,被“眼前没有光明希望,自己还是努力奋斗”这句话中所传递出来的某种光热所深深触动。我读着这段话,反复阅读,一遍一遍。
我缺乏关爱,但从小就不缺乏奋斗的心,因为懂得,不努力奋斗,便得不到任何东西,没有人会同情,活该被人踩在脚下。
媛媛却是相反,过于优越,从小就衣食无缺,人生路上,不需要任何追求,所以连个喷嚏咳嗽,都可以成为纵容自己伤心恐惧的理由。
我想,我该带她看一看这个真实的世界,而不是一味躲在哲学书籍中;另一方面,我成长路上最重要的老师,李教授多年来,一直持续关注中国农民的心理健康问题,所以来到斯坦福之后,我秉承了他一贯的追求,把论文的着眼点投向美国各个阶层不同民众的心理需求之分析比较。论文的选题很大,需要的支撑材料很多,亦需要我走在各个阶层、各个地域的不同民众群体之间进行实地调查。
就这样,我征得何太太的同意,每逢到假日,便带着媛媛进行或短或长的旅行,有时是纯粹地饱览胜景;有时,则是去往普通百姓家,甚至,贫民区。
媛媛带我品尝各种世界上最为出名、最为昂贵的食物;我带媛媛品尝世界上最为普通、最为粗糙的五谷杂粮。
有一次,我带着媛媛外出的时候,遇到山体滑坡,十分惊险地避过大难,却和一整车的观光者一起被堵在一个山坳里。车上所有人都目睹了之前多辆车子被泥沙瞬间吞没的可怕情状,虽然侥幸避过,却依旧吓得脸色青白、神魂俱散,车里无数人吓得嚎啕大哭,或者,低声饮泣。媛媛也显然联想到了某个场景,哆嗦得无法开口说话,伏在我的怀里,整个人抖得像筛糠。
我紧紧抱着她,说:“不要紧,媛媛,很快就会有人来救我们!”说着安慰的话,其实心中殊无把握,心脏在胸腔里急跳,快得仿佛很快便会从口腔里跳出去。
没想到,话音刚落,抬头便看到一架银色的小型的直升飞机越过山顶,朝着我们的方向降落。
车里爆出一阵欢呼,大家争先恐后地朝着车门扑去,纷纷急着上飞机,媛媛身子弱,一不小心就被人带出座位,推倒在地。
我惊得满头大汗,急忙俯身抓媛媛,一只手死命拖着她,另一只手死命拽着前方靠背上的扶手。好不容易才从涌动的人流中把媛媛抓回来,我们两个抱在一切,双双地“花容失色”。
然而,片刻之后,在扑往飞机的所有人都纷纷带着失望之色在车子周围驻足之后,居然看到有人分开人群,踏上汽车,朝着我和媛媛走来。
我抬头看了一眼,禁不住脱口叫了一声:“金大哥!”再也想不到,迎着我和媛媛走过来的人,居然是金光。
我和梁湛一起时,多少联络通过金光。只是自从那个雨夜之后,一切便渐渐走了模样。
心中一时百感交集,我轻拍两下媛媛,暂且放开了她,站起身来,走到车子中间的通道上,抬头看着金光,微笑,许久,才多少有些哽咽地说:“哥,你怎么来了?”
金光看着我,眼神中的内容十分复杂,许久,忽然张开双臂,重重拥抱了我一下,说:“吓坏了吧?”
我抬头看他,说:“没事儿!”一扬脸,眼泪就那样突然间,不受控制地掉落下来。我的金大哥哟,多少年来,在多少无助的时刻,给过我多少温暖和帮助!该怎样告诉他,方才的片刻,抱着媛媛,说着安慰的话,其实我自己心里,到底有多么害怕;该怎样告诉他,不管表现得多镇定,其实我自己也还很年轻,在遇到危险时,很渴望有一个坚实的肩膀,可以让我依靠!
我拭去眼角的泪,笑着说:“可别跟我说你专门开着飞机来接我们!”
金光略一迟疑,看了我一眼,便朝着媛媛鞠躬,十分恭敬地说:“梁先生委托我来接太太!”
媛媛惊恐地抬头,盯着金光,似乎不解他话中之意。
我却愣在当地,瞬间哑然失笑。
媛媛是他们老板的太太,他们来接媛媛是十分非常正确的呀,可笑我,居然如此自作多情地以为金光,甚或某个人专程派飞机来接的人是——我和媛媛!
人家凭什么接我呀!凭什么?
我几乎忍不住要笑出声来,用力闭了一下眼睛,方徐徐伸手,扶起媛媛,柔声说:“走吧!媛媛,这一带地质发生如此巨变,谁也说不准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早点离开也好!”
媛媛跟着我和金光走向飞机,临到要登机了,忽然站住,有些迟疑地看着金光,颤声问:“他、他也来了吗?”
金光恭敬地答:“梁先生在非洲督工,赶不及过来看太太!”
媛媛“倏”地松了一口气,抓着我的手,说:“西西你先上!”
媛媛已经懂得照顾我了,我真该立即全世界燃放烟花,热烈庆贺!
我在媛媛的肩头抱了一把,笑着说:“人家专程派飞机过来接太太,万一我上去,被人误以为是歹徒劫持飞机,打下来可怎么办?”笑笑地把她推上了飞机。
直升飞机的螺旋桨在空气里迅速地飞旋,发出一阵低密的“嗡嗡”声。我方才一直高度紧张,此时放松下来,难免有些晕眩,靠在后背上休息片刻,忽地想起一事,问金光:“你们如何找到这里?”
旁边的一个男子接口说:“鲁小姐您的手机……”
呃……关我手机啥事儿?
金光瞪了男子一眼,转头向我,略一迟疑,温和地说:“你这手机,当时经过了改装,是我们研发部最早研发的卫星手机……”
“可是我根本没有装GPS软件……”
“是通过芯片密码!”金光略一迟疑,说:“这本是梁先生嘱咐研发部门专门改装了,预备送给梁大小姐的礼物。当时技术刚刚出来,这种改装手机,全公司一共也只有两个,一个先生自己用着,另一个……那一次,先生打电话吩咐我把手机送到公司……”垂下了眼睛,大约是不想勾起我的伤心事儿吧!
其实,有什么可伤心的呢?
那都是多久之前的事情了!
不过,多少有些可笑倒是真的。二十一岁生日的那天晚上,某个人不知为何,在公司里大发脾气,阴错阳差地摔坏了我的手机,再阴错阳差地拉着我压了半夜马路,第二天一早,在公司里留字条,把这个手机“赔”给了我,只怪我神经太过大条,分手了,居然忘记把手机换掉。
我看着金光,笑:“幸好有这手机,否则我和媛媛就麻烦了!”一边笑着,一边在心底打定了主意,回去之后,第一件事情就是买一个新款手机给自己“压惊”,好好慰劳慰劳自己。
经此一难,何太太再不许我单独带着媛媛外出,又开始不分场合地派了大批的家仆侯在周围,便连媛媛想自己打杯热水都会有人拦着,怕她烫到。我无奈地瞅着,许久许久,终究无法忍耐,找到何太太理论数次,才终于又给媛媛赢得相对宽松的环境。
好在媛媛的病情一日好似一日,见到何太太时也不再是一味地惧怕,偶尔流露出几分母女相依之情,何太太表面上不动声色,其实内心狂喜。她明知我在治疗媛媛一事上颇费心血,几乎称得上“鞠躬尽瘁”,感激之下,即便我偶尔无礼顶撞,她也颇为容忍。为表心意,便派人重新装修了母亲的中餐馆,源源不断给母亲派送精美礼物,更是在酒业公司中,把父亲的职位连升数级……
一切,很美好!
美好的生活……就该是这样!
……
当冰雪再一次覆上美洲大陆的时候,大洋彼岸,遥遥传来消息,何媛媛的先生不知何故,忽然想到要同自己的妻子一起过圣诞节,先是亲自到英国红杉集团总部拜望,得知何家预备到旧金山过节,便又辗转把礼物送了过来。
何太太一副成竹在胸的模样,隐约笑语:“我就知道他今年必定有所动作。他六弟刚娶了陶家小姐,不得了呢,中东那边做着好大的生意……”
我不是商人,最好还是不要听到这些经商方面的消息。
只是,圣诞节就要到了?
这么说……
我毫不犹豫地跑到城市学院找大歪,问:“可以陪我一起过生日么?”
大歪摆出惊喜万状的表情说:“为何突然想通了,把这个重要日子告诉我?”
我笑:“想要礼物啊……”发现自己真不是一般的小心眼,只为某个人给何家上上下下都送了礼物,连司机保姆都无所不包,却偏偏漏掉了他妻子无比重要的心理医生我,便立即耿耿于怀地赶紧寻找其他弥补渠道。
母亲的后夫,那个广东籍的疲赖男人不知何故,离开了自家的餐馆,很长时间没有消息。而我那个刚刚有所起色,颇有点“春风得意”味道的生父则不止一次含糊其辞地在我面前提到,他根本没有同母亲办理过离婚手续。
我鄙夷地看着他,问:“你想说明什么?”
他懊丧地低垂着头,说:“我错了,西西……”
我叹气,再叹气,说:“爸爸,平安夜一起去纽约如何?”看到他眼睛生亮。
于是,阔别十余年之后,在纽约唐人街一家不起眼的中餐馆里,我们一家三口……呃,连上我“男朋友”大歪同学,共是四口,重新聚首。
父亲原本不愿踏进继父的餐馆,却无奈我那吃苦耐劳的老娘不停碎碎念着:“今晚人多,正好赚钱!”一直在店里忙活,坚决舍不得放自己休息。
我冷冷地瞅着父亲,冷冷地说:“如果你坚持认为自己的面子如此重要,就请回吧……最好连我也不要相认!”终于逼得他在现实面前,驯服地低头。
父亲终于走进了那间自己最不愿意进入的店子,母亲则在一连串心疼而难以置信的惊呼中,眼睁睁地看着我蛮横地赶走了客人。
我笑嘻嘻地抬头看着他们,笑嘻嘻地说:“我想过生日!”说得二老一起愣在当地,眼角泛潮。
母亲亲手给我烤制了一个蛋糕,父亲亲手给我调制了一杯**尾酒,而多才多艺的大歪同学,被我逼着进行歌舞表演。
多少年、多少年了啊……没有经历过这样一个温暖的夜晚!
开始的发展很普通,后来却颇具戏剧性。在喝过不知多少杯酒之后,父亲突然跪倒在母亲面前请求原谅,母亲嚎啕大哭……
大歪毫不犹豫地一把抓住了我的手,扯着我往店外走。
这家店位于CANAL ST街,热闹非凡,从最炫目的珠宝到最破旧的檐壁;从最美味的小吃摊和最神秘的古董摊……虽然整条街道上塞满了各种肤色的不同国家的移民,但最多的,却还是黄皮肤黑头发的祖国同胞。
我任由姜同学牵着手,牢牢地牵着,在街上漫步,从Peal Paint艺术品市场上淘了数件廉价的小东西,然后逛进了无比亲切的“珠江百货公司”,买了一盏传统纸灯笼,拎在手上一摇一晃;特特到地下商场享受了一场舒服的指压按摩,然后我突发奇想地说:“咱们去佛寺看看?”
“这是圣诞,不是佛诞日啊……”大歪同学无奈地瞅我,却终究是陪着我去了最近的一处佛寺。事实证明,在平安夜逛佛寺,不是我一个人的独有爱好。寺门外的街道上摆满了圣诞树,而寺里的香火旺盛得出乎意料。一位正在烧香的女士一本正经地告诉我:“神仙当久了,应该都是朋友。耶稣过生日,佛祖应该也要赶过去送礼。正好一起烧香,一起许愿,估计神仙心情一好,这愿望也容易达成一些!”
什么叫世界大同来着?我听得无比拜服,实在觉得自己太OUT了。
当我们好不容易重又逛回了继父的餐馆,隐约看到店前立着一人。夜色黯浓,远远看去,不过是一团并不明朗的淡影,但我一瞬间觉得头晕目眩,紧张地抓着大歪的手,掉头就走,说:“我们再逛一下、再逛一下……”
我怀疑自己再次病发了,因为虽面目难辨,但一眼看过去,却认定了自己看到梁湛。他应该正在旧金山陪着媛媛……不可能、不可能到这里的啊!
走出数步,我觉得自己越来越害怕,倒在大歪怀里,艰难地问:“我妈那个店子前面……是不是有人?”
大歪回头仔细看了看,说:“没有啊……”
我点头,疲惫地点头,说:“我累了……”被大歪一个暴栗敲在额头:“累了还往这边
走……?”
我跳起来打他:“反了你啊,居然敢动手……”两个人打打闹闹地跳回店子前面,果然没人。我回首,看着前方晦涩的黑暗,有种奇异的感觉,彷如对上一道难以察觉的目光,温柔且忧伤……
……
作者有话要说:嗯,给大家说说书名。
本书原名《爱情正忙,请稍后再拨》
晋江榜单无法显示全名,所以改了《湿身》。
一个是想到西西被大雨浇透的情景,一个是想到书中人的命运像一潭深水,每个人都被不由自主地卷入……
看到好多亲留言说因为书名,差点不看书,很汗,很泪,很无力。。。。求抚摸!
第 33 章
云何,当此去,人生底事,来往如梭。
待闲看秋风,洛水清波。
好在堂前细柳,应念我,莫剪柔柯。
仍传语,江南父老,时与晒渔蓑。
……
仔细落下“蓑”字的最后一笔,我直起身体,轻轻把墨迹吹干。
另一边,大歪同学已经无聊又无聊地做了几十个仰卧起坐,见我终于放下毛笔,一个鲤鱼打挺跳起来,慢慢踱到我身边,低头看着我写得中规中矩……呃,那个,毫无笔锋的“墨宝”,微微皱眉,许久,终于忍不住又一次问我:“练这玩意儿干嘛?”
我扬头,神秘地笑:“要做某西的男朋友,就得首先了解某西究竟志向若何!”
他扯唇角:“不就是读博士吗?有什么了不起!你还真别以为我不敢娶个女博士做老婆!”
我笑:“你敢,你哪能不敢,你肯定敢!那么你老人家,到底能不能给我说说,东坡先生写这阕词,到底想要表达什么?”
他立即又被我打败了,走上来,摇着我的肩膀说:“喂,你没有问题吧?我记得高中的时候,你好像读的是理科?”
“哎呀呀,这么说小女子读高中的时候,竟然有幸蒙您老人家青眼留意了?”我扬脸,笑笑地看他。
他头疼,说:“那个时候,你从来不主动出现在我面前;从来不给我一点点暗示,请问鲁小姐,我到底凭哪根脚趾头能知道你在暗恋我呢?”跟着又多少有些得意地说:“更何况,那个时候暗恋我,偷偷给我写纸条、递情书的女生,远不止一个两个……”
我抬头瞅着他,定定瞅了十秒钟,吸口气,问:“那你到底有没有好好珍藏着那些字条呢?还是拿着在好友面前炫耀一番,丢一边了事?”
“我……当……然……”他的语气十分迟疑。
“说吧!说说看,那些纸条上到底写了什么?”我笃定地看着他。
“这年深月久的……”他呻吟。
“我就知道!”我笑笑地戳了他一指头,说:“如果我那个时候也傻傻地给你写些莫名其妙的东西,除了满足你大爷的虚荣心之外,还有何好处?”脑海中,一时清晰地浮出一张飘满了粉红色花朵的信纸,以及纸上,幼稚小女孩用数十遍的心力认真写下来的幼稚而笔意羞涩的话:“当你听到花开的声音,请相信,那是一个爱你的人对你爱的告白。”信末,孤单单、颤微微地飘着一个十分娇羞的落款——高一六班,鲁西!
我何尝没有给过他一点点暗示,其实根本已经相当于明示;我何尝没有在他面前出现过?其实根本就是每天都费尽一切心力地尾随着他的脚步,打听他的下落。
只不过,大歪同学说的没有错,年少时,他家境好,成绩好,人又长得帅,总是穿名牌,花钱又十分大方,在我们那个南方偏远的小城市里,显得说不出地光鲜时髦,上上下下,跨越数级,暗恋他的女生实在不少。每次逢到他踢足球的时候,不知有多少女生会巴巴地跟过去观看,而小女子我,不幸就是其中最为忠实,几乎每场必到的一个。
那时候,我以为,付出了心力,就必定能够有所收获。待到渐渐成长,慢慢走,慢慢悟,方渐渐明白了一个道理:当你只是芸芸众生间,不起眼的一个人时,要让人看见,需要极大的运气;但当你一步一步向上走,逐渐走在了一个高台上,不需要刻意,随随便便一个动作,也会有很多人随意抬头就能看见你。
只不过,攀往高台的过程中,一切不会原地踏步,人的心胸、底蕴和眼界都在不知不觉变得开阔,曾经支撑你向上走的某种重要的动力;曾经热切期待过的某种注目,也许在行走过程中,不经意间,便不知不觉,渐渐褪色!
回思起来,少女时代的我,孤苦无依,内心怯懦,丢在人堆里瞬间淹没,根本也不具备让大歪同学慧眼发现的特别潜质,若说错过,不若说是自己太过平凡,注定会被略过。说起来,那时候,他之没有能够发现我,实在也怪他不得。
如此一想,我便十分心平气和地拍他的肩膀,说:“其实中学的时候,我胸怀大志,拼命学习,虽说的确是不小心曾对你动过那么一点点心思,其实细究起来,也算不得什么。”转身,走进卫生间洗手。
“好吧,中学就算了!”大歪有些恨恨而无奈地看着我,显是对我如此轻易抹杀了多年“暗恋他”一事心存芥蒂,一路跟在我身后,多少有些不甘地说:“那后来呢?你说你都跟我考到同一个大学去了,还顾虑些什么呢?不找我表白就算了,还动不动就对我拳脚相加,整天凶得像是街边的母夜叉……”
我立即又毫不犹豫地一脚剁下去,说:“你还好意思说。那个时候,你敢说你没对明兰……”话说出口,立即知道不妥,停下脚步,抬头,小心地看着他的脸色。
他却表现得十分无所谓的模样,拍打我:“那还不是怪你!谁让你……”絮絮叨叨好一顿抱怨,主旨大意是——如果没有我,他怎会遇上明兰?
我无语,只有不搭话,默默听着。
所以说,这个世界上,万般职业皆可,唯独媒婆是千万做不得的,不但要在做媒成功时,被热恋中的情侣瞬间甩入冷宫;后续,万一这对情侣不小心分手了,你还得跳出来,义无反顾地背起“介绍失职”的巨大黑锅。
我不知道大歪此时的一番教训到底是出自真心还是单纯男人维护面子的强撑,但实在不想对他提到明兰,赶紧擦干手,回到书房,走到书案前,拎起我的墨宝,干咳两声,说:“大歪同志,你再仔细看看,仔细看看,这阕词里到底说了什么……”
他终于不笑了,认真地诵读东坡先生的大作,读啊读,读啊读,忽然眼睛一亮,惊讶地抬头,看我:“你莫非……”
我点头,笑笑地看着他,说:“正确!”
……
那一年的秋季,来到斯坦福的时候,正是我一生中最痛苦和最煎熬的时刻,也是我重新审视自我、检讨感情、重组价值观和人生观,从炼狱中爬出来,重返人间的时刻。所以,在踏进校园的第一个黄昏,感受到拂面的第一缕凉风时,我的心中,便自然获得了某种类似于圣光普照般丰盈厚实的温暖。
我走在校园中,踏过每一寸青青绿草;蹲□子,抚摸每一块建筑夯实的基脚。直到夜幕降临,站在淡薄的星光下,站在胡佛纪念塔前,仰头,闭眼,深呼吸,知道自己奋斗多年,无数个寒夜熬灯苦读的希求,都在这瞬间,得以燃烧。
感情的煎熬和理想的绽放几乎是不分先后,同时到来,犹如两个同时旋转的巨大涡流,在身体里,一个顺时针方向;一个逆时针方向,反复搅动,反复冲击着心脏。那一刻,我心底深处所获得的补偿和救赎,便犹如那个雨夜,遭受重创时的疼痛和煎熬,生生冲进血管里,同样地巨大、同样地炽焚、同样地剥皮见骨、骨噬魂烧。
热爱斯坦福,热爱这片土地,不仅因为它承载了我许多的追求和向往;不仅因为它见证了无数风云人物的奋斗和成长;更因为,它是我彷徨无依时,重重破开心幕,让我重获力量的光源之窗。
在这里,我遇到了世界上跟我最为志趣相投,又最为聪明的一群头脑。
来自法国的有着一头迷人的金色头发的阿隆(Aron)是在案例讨论中,第一个站起来跟我激烈争辩的男孩子,也是在斯坦福时,第一个送我玫瑰的人。
来自日本的姑娘惠美爱上了荷兰籍的商场导购韦斯利,请我赠她一句中国古诗用以表达心意。我根据自己有限的古诗认知,随便给了她一句“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不知为何,头脑里隐约闪过的,却是“不见去年人,泪湿青衫袖”。
当然,我不穿青衫,找不到任何需要洒泪的理由。只是忽然间,觉得祖国的文字实在博大精深,含义隽永,于是,买了《唐宋诗词选》,铺开宣纸,蕴足浓墨、仔细抄录。
来自俄罗斯的尤里(Юрий)身材高大,毛发浓密,性格豪爽,酷爱饮酒,生平罕遇敌手,于
是,理所当然地,在一次冷餐会上,当着无数人,拼酒惨败于我之后,天天随我身后……
当我蜷在中国南方一个小城市里埋头苦读的时刻,并不能预知未来可以走到一个什么样的高度,遇到什么样的人,碰到什么样的风景;然,看过,走过,品味过,终会有那么一个避无可避的日子如期而至,名曰——曲终人散时!
我的硕士论文答辩顺利完成了,很荣幸,在这个人才济济、精英荟萃的学校里,我的论文依然一路披荆斩棘,杀出重围,得到了诸多教授的首肯,荣列“优秀毕业论文”行列,得到了一个印有斯坦福校徽的小型水晶球奖杯。
握着奖杯走到台下,跟我同样获得“直升博士”机会的阿隆帅哥走上来拥抱我,亲吻我的额头,微笑着说:“Souhaits(法语:祝贺)!”接着,搂着我的肩膀,轻轻说:“Je t'apprécie beaucoup tu sais (法语:欣赏你)!”
我笑,一本正经地抬头,看着他,用绝对纯正的普通话,一字一句说:“对不起,我不懂法语,请讲中国话!”
没想到,话音刚落,便看到亲爱的尤里同学将一捧鲜花瞬间捧至眼前,用绝对俄罗斯风味的口音,跟我说了一句绝对的中国话:“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我抬头,惊讶地看了他一眼,忍不住爆笑,笑得上气不接下气,许久,方抬头,笑笑地看着他,用我唯一懂得的俄语,答了一句:
“КакдайвамБоглюбимойбытьдругим(注:普希金诗《我曾经爱过你》最后一句:但愿上帝保佑你,另一个人也会象我爱你一样)”
最终把我从两位帅哥的夹缝中拯救出来的人是媛媛。
这位温柔的姑娘,自从知道我的论文获奖的那一天起,就一直围着我,软磨硬泡地询问日期。我懒得理她,就随口诌了一个敷衍她,不料她日渐聪慧,竟然从我若干日程安排的蛛丝马迹中查到了真相,一大早便乘车赶了过来。
她十分激动地把一个小匣子捧到我面前,激动地说:“看看,西西,看看你是否喜欢?”
匣盖一开,华光流彩,阿隆凑过来,惊叹地吹个口哨,问:“Diamond(钻石)”?
媛媛点头,微笑。
我扫了一眼,是一枚石榴型胸针,造型跟我多年前送她的那枚十分接近。唯一的一个小问题是:我送她的胸花上镶着若干若干水钻;而她送我的这枚……
我倒吸一口冷气,立即把匣盖合拢,塞给媛媛身后的老陈,说:“收好!”
这小妮子,不知道把如此贵重的东西袒露在公开场合,会出人命的么?但,看到她,依然很温暖,依然庆幸,在这个重要的日子里,有个重要的人陪在身边。
大歪同学的毕业典礼,不巧,正好跟我同时,而我的父母……
这两年,母亲的后夫一直处在半失踪状态,偶尔有消息传来,总是语焉不详。父亲的职位却终于从加州的分公司跳到了纽约的总公司,薪水有一个很大幅度的上升,得意之下,便强迫母亲关掉了中餐馆,两个人,就那样,没有婚姻身份,而十分亲热地“非法同居”着。
我没有把论文获奖的事情告知他们,也没有请他们出席这个颁奖典礼,因为,在获奖论文颁奖完毕之后,下一个要宣布的,将是本届毕业生“直升博士”名单。
一如既往,他们早已将我要读博士的事情宣扬得连中国所有亲戚都无所不知,但其实,我从来没有一次明确跟他们说过会接着读博士的话,从来也没有!
我牵着媛媛的手离开会场,阿隆表情惊异,却不敢离开。
这几个月,媛媛在尝试着跟随教堂的传教士们进行慈善宣传,见识了许多她生命中从来没有的东西,兴奋地拉着我,叽叽咕咕说个不住。
我握着她的手,在校园里漫步,许久许久,等她终于说得差不多了,才停下脚步,看着头顶的蓝天,微笑,说:“媛媛,明天,我就要回国,所以……”
媛媛大惊,急忙问:“为什么?为什么是明天?西西,你不愿跟我呆在一起了吗?”
我看着她,微笑:“我得回去,好好地想一些问题,还有,找一些东西……”
……
第 34 章
日子过得很快,转眼,回国将近一月了。
我老娘终于在发现我放弃读博,擅自回国后,经历了震惊、不信、愤怒、委屈继而“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各种经典招数,试图诱骗或威胁我继续回到那片他们心目中最美丽的土地……一切手段使尽,终于发现无果后,便开始改为每天轰炸式的电话劝说,最后,终于把越洋电话也打到口吐白沫、神疲乏力,不得不放弃了这种徒劳的挽回,只失望地问我:“你跟大歪,到底打算在国内结婚还是来这边?”
关于我跟大歪之间关系复杂,目前尚远远达不到结婚程度这一问题,我曾经试图用各种理性或者感性的语言和方式,向她解释过,每次解释到最后,都只得她一句:“人家读硕士读博士的不是也有结婚的吗?我记得你们班上……”如此周而复始无数次之后,我断然放弃了这种徒劳的努力。
另一方面,在她的“厨娘”观念里,我之所以放弃读博,肯定是因为担心自己学历太高,担心损伤到我未来老公(大歪同学)的面子,于是,为了伟大的爱情记,为了某男子汉的面子记,便不顾前程,这般如此,如此这般,上演了一出现代版私奔大戏。
她原本极喜欢大歪,终于因为此次某同学私自拐带我“私奔”的重大罪行,而给他打上了一枚小小的不良标志。
“我目前暂时还……没法结婚!”我笑笑地在电话里给老娘甩答案:“因为大歪嫌我是硕士,学历太高……”迅速把电话移开。
果然,电话里立即又传出一阵狂啸:“你说什么?你说他……”所以说,被男人宠爱的女人才有底气,不管是十五岁也好,五十岁也罢,都是同样的道理。当初被我老爸抛弃时,我老娘活得含辛茹苦,极度谦卑,一切棱角都被生活的血泪和艰辛寸寸磨砺。必须是在此时,有了丈夫可靠,有了女儿可以牵挂,才能重新寻回嬉笑怒骂的一切心境和力气。
我老娘受不得激,所以听完我的答复,一如既往,愤愤而果决地挂断了我的电话。很快,便听到隔壁大歪同学的电话铃声依稀响起。
啊,成功地“祸水东引”,日子是多么地清静美好……
我趁着大歪同学被强烈炮轰的当口,微微一笑,伸手关上房门,信步走到窗口看风景。
从窗外看出去,依稀还能看到红楼的一角。当初,大歪同学美好的大学时光便在此度过。有多少次,我都是兴冲冲地跑到他的窗下,扯着嗓子叫:“大歪,大歪……”每次看到他探头,心中总是有种不知名的紧张和愤怒蔓延——多么遗憾啊,那个时候去找他,无一例外都是为了替明兰争气,红楼背后,有一个小小的苗圃,根据四季栽种不同种类的植物。大一刚到学校的时候,我曾在某些个傻到不可救药的时刻,一次又一次状似无意地漫步在这苗圃中间背英语单词,以为什么时候一不小心,就会“偶遇”上楼里的帅哥,却无奈,形形色色的男孩子经过了一拨又一拨,就没有一次当真包含我期待中的大歪帅哥。
那个时候,伤心得几乎每天都要下一次决心再不去那里,却又在第二天一早,不受控制地准时出现……
纯纯甜甜又患得患失,期待看见又害怕看见!
周周又复复,什么时候起,这位男子终于来到我的身边,整天像牛皮糖一样跟我粘在一起——所谓三十年河东、四十年河西,人生的起伏交替,果然是难以预料啊!
苗圃西侧,是一个废弃的仓库,从窗口看过去,尚能隐约判断棱角。
我曾在一个午夜,不小心在仓库那里捡到一个姑娘,随手送了她一枚石榴型胸花,结果现在,就秘密携回了一枚可能我辛苦奋斗几十年才能购买的克拉钻石胸花!
所以有时想想,什么“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东东,也确有几分道理。
而那个送我胸花的姑娘,那个时候,就住在……
回母校任教是毫无悬念的,这原本便是多年前对李教授的承诺。唯一意外的只是,我没有如愿取得博士学历。
对于我坚决放弃读博士,中途跑回来,李教授不是没有怨言的,所以,一见面,我便赶紧声称:“压力太大了,教授!我总觉得头脑有些不对路,所以……”毕竟是有过病史的人,教授一听,注意力立马被分散了,谅解而宽厚地不再继续责难,豪爽地在我的就业协议书上签字盖章。
只是,以硕士身份进高校,毕竟还是给教授出了不小的难题。我看着教授在呈交学校的那份意见书上写了满满一页对我的赞扬,面红耳赤,无比汗颜——我竟然用这样卑鄙的借口来对付自己生平最最敬重的人!
大歪的父母来信,再次强烈要求他回家乡继承家业,而这个冥顽不灵的家伙,又一次不顾长辈的心愿,依然决然走进了一家电脑公司,立志为首都的IT事业做贡献。
他的父母无奈加心疼之下,只好火速汇款过来,让他在公司附近买房,敦促他早日结婚——在他父母的概念里,既然我俩从一个地方成长,又考进了同一个大学念书,后来,此同学更奋不顾身地万里追随我的脚步,一路追到美国又追回来,非情侣关系不足以解释。
我也曾在大歪肩负重任的某表妹来加州旅游顺便刺探军情时,十分诚恳地对她解释,其实大歪出国,一多半儿的原因是为了自己散心,跟
来来回回,竟没有一次是为了自己!
我没有什么直接关系,但该表妹只是神秘地看着我,了悟地点头,说:“鲁西姐姐,我都明白!”回家,添油加醋把我和大歪的故事和感情渲染得足以让梁山伯和祝英台羞愧地自尽无数次。
大歪的父母虽然难免嫌弃我学历过高,但据该表妹转述,他的所有家人都若干从蛛丝马迹中推断,说不定早在中学时代,我俩就已经恋奸情热,早早勾搭在了一起,多年积淀下来,恐怕非外力能轻易阻断,如此这般衡量一番,看我在首都找到了工作,工作单位也还算靠谱,便决定采取迂回政策,先敦促我俩结婚,后续再想办法劝我辞职……
啊,送上门来的“全职太太”生涯啊,多么地让人无奈,又多么地让人垂涎三尺!
大歪问我:“咱把房子买哪里好啊?”
我笑:“李教授答应帮我在学校弄一套周转房,所以,你老人家的房子究竟买在哪里……抱歉,
我还真没法给你一个明确的意见。”
大歪痛苦地呻吟:“真不跟我同居?”
我懒得甩他,许久,想了想,问:“要不你过来学校跟我合住,付我一半房租。至于你那买房子的钱……咱俩投资股市?”我看着他,兴奋地笑。
“你的房子由我付租金,然后,我的买房款,咱俩共同投资分红?”大歪看了我一眼,毫不留情地敲我额头:“如此奸诈!”跟着叹气,说:“实话跟你说,我老娘担心我工作繁忙,搞不定买房如此大事儿,已经委托我表姐过来接手了,过两天就到!”
“果然是宝贝大少爷啊!”我艳羡地看他一眼,转头,托着下巴问:“你猜,李教授帮我弄的周转房会在哪里……?”
“应该是……”
我和大歪曾经猜过很多地方,校园里每一个可能的角落。唯独没有猜到某一个片区,因为下意识地回避。然而,冥冥之中,若有天意……
抬头就能看见几株高高的杨树,枝叶婀娜,随风摇曳,光阴交错而下,在雪白的墙壁上烙下几道并不明显的暗影。当初,就是在这里,我第一次伸手,抱住了媛媛!
同样在那个阳台上,在一个大雨瓢泼的夜里……
我徐徐闭上眼睛,伸手,抚摸额角。
伤口恢复得很好,尽管,后来大歪同学给我形容的是,那一晚,被媛媛的撑衣杆狠狠敲中额头,我满脸满身的鲜血,像是一朵长刺的鲜花,忽然之间怒放,然后转瞬间,瓣瓣坠落。
我不知道!
在我的记忆里,并没有所谓“住院疗伤”的这样一段经历。
我只记得某个人在阳台上高声地叫我,而另一个人,在他的身后,高声对他说着一个很重要的投资计划。我只记得我紧紧地抱着 媛媛,那样地冰冷、那样地绝望、那样地害怕……仿佛地底形成一个巨大的磁坑,来自地狱的召唤,引诱着我奋不顾身地坠落下去。
无数的雨水像利剑,从空中笔直地冲刺而下,直直冲进我的眼睛里,绵绵不绝……从那一刻起,我再也睁不开眼,再也无法看见。
却原来,那些冲进眼睛里,阻挡我视线的东西,竟然,都是血水么?
我不知道,一点儿也不知道。
等我再次有记忆的时候,是在校医院的观察室里。头上还绑着绷带,但医生说快好了,果然,观察几日之后,我便重新回到了校园里。
离开的时候,医生确证了我的健康,然而,一日一日过去,有些人,开始从身边消失;而有些人,开始活在我无法分辨的梦境里。
我无法忘记这个阳台,无法忘记那个雨夜,一如,我始终无法忘记……
那一年,初相逢于酒会,见到于我而言,尚且陌生的他,几乎是毫不迟疑地跟着他离开酒会,回头回味,方知那时,已是悄无声息地恋着他,从第一次坐上他的自行车,第一次感觉到午夜宁静的美好;那一夜,复相见于雪花飘落的夜晚,见到于我而言,依旧不算熟识的他,几乎是毫无顾忌地跟着他喝酒谈话,回头寻思,方知那时,已是毫无所觉地爱上他,从他亲自为我烤出生日蛋糕;从他揽我入怀,轻而爱怜地抚过我的头发!
初吻就不懂得抗拒,被他牵着手时,半是紧张、半是甜蜜!
我不知他的身份来历,甚至不解姓名,唯一知道的只是,我被他吸引,毫无抗拒地被他吸引,像是一个坠入旋涡的陀螺,只知道不住地下沉,找不到任何一丝可以让自己挣脱的上浮的力。
感情中间,最重要的是感觉——我一直这样告诉自己,一直秘密而羞怯地体悟着每一次,唇齿相依的亲密,肌肤互缠的美好!每一次紧贴的心跳都让我面红耳赤;每一次肌肤的接触都让我轻轻
颤栗。
他想要我,我明确地知道。从他只要一抱上我,便会不受控制迅速变化的身体;从他亲吻撕咬我时,毫不遮掩的力度;从他吻过我后,盯着我看时,稍显迷乱的狂热的眼神;从他略显粗糙的手掌,粗暴又不失温柔地摩挲过我最柔嫩的峰尖……
我是全身心投入的,从第一次决定把自己交给他,忍着畏怯,忍着疼痛,忍着羞涩,忍着一切初
尝人事的晕眩,双臂缠在他的颈间,而双腿,用尽全部力量,缠在他的腰间。每一个指甲都储满力量,掐在他的肌肤上,一道一道,掐出痕迹。
我闭着眼睛,明明确确地感知贯穿的瞬间,鲜血涌出来,在身体的交接处,喉头发甜,仿佛同时冲进 了喉咙里。
我知道自己的身体在蜕变,知道自己在失去一些东西,又同时,获得一些东西。我用力,死死地用力,让自己更疼,更明确、更清晰地感知,那一刻,我是用怎样一种火样的热和蓬勃的力来包裹他;而他,又是用怎样一种小心翼翼的粗暴拥有我!
每一次的进出都带着难以言喻的痛和战栗,他的汗水淋下来,在我身体上纵横淋漓,绘成一幅一
幅山川田野邱陌般纵情恣意的画。我想伸手抹去他下巴上缀着的汗水,但被他俯身用牙齿咬住了肩头,手臂瞬间变得无力……
没什么可后悔的,对于那些冲动的缠绵。打从我面前出现伊始,他便一直让我如此动心、如此喜欢!
只是——
我愿意闭上眼睛,封住头脑,任何东西都不想不问,只凭着医者的良知拯救媛媛,但其实,其实我从来也不曾忘记,这段治疗的结束,将意味着他和她,婚姻的加固。
何太太付了我大笔的报酬,笑得愉悦而暧昧:“梁湛千辛万苦搭通道路,在旧金山这边设了分公司,应该是想到和媛媛团聚吧!此事需多谢你。不容易呢,这边原是他二哥的地盘,防得滴水不漏的,真难为了他。但愿来年,他们会怀上孩子……”是的,我知道他即将来到旧金山。他又送了大批昂贵而珍稀的礼物到何家,上上下下事无巨细,唯一的例外,只有我——他应该,是期待我自觉自愿地消失吧!
我面无表情地从何太太手中接过钱,笑得客气而疏淡:“能治好媛媛,于我而言,实在很有成就感!”
我从不该在他命中出现,一如,他从不该遇见我!
他的世界和舞台太大,想到哪里就到哪里!
而我的空间其实有限,既然,无他处可避,便回来吧,回到一直鼓励我成长的李教授身边;回到祖国母亲的怀抱!
终有一日,还是会忘却,因我从不曾忘记自己头顶,有白云,有蓝天!
错误的结缘,唯独时间能够修复,如此,不见最好!
他要到旧金山,那我……离开便了!
第 35 章 ...
年少时,我们常常把许多许多东西当做目标,比如事业,比如成就,比如别人心目中的肯定,比如……爱情!我们一度以为自己可以永远年轻,所以走得匆促挥洒,却不知人生中,许多东西都可以挽回或者重现,唯独时间,一旦溜走,便再难回头。
以学校为起点,绕了一圈,重新回到学校,换了一个身份,意识上,却没有能够完全地同步迈进。直到某一日,穿着轻松的运动鞋,咖啡色小裙子走进教室,陡然发现眼前开口叫我老师的人,居然跟我一般的穿着打扮。那一分钟的惊悚,简直可以跟小时候第一次在内裤中发现鲜血,以为自己受伤将死的恐怖事件媲美,让人由内而外地深度震动。
下课,立即匆匆跑回宿舍,对着镜子,一遍又一遍地仔细对照,确认自己脸上尚未出现皱纹,脸颊也依然红润饱满,却终究是急急地脱掉了那条咖啡色小裙子,多少有些忧郁地意识到,恐怕今后,再不能如同过去一般,自由随意地把许多衣服套在身上招摇过市。时间的轮廓和形状,像是某种无法触摸的立体画面,带着许多足以让心胸酸胀不已的东西,无声无息,绕在指间……难言的遗憾。
小的时候,最喜欢吃结婚宴,每次看到穿婚纱的新娘子,都觉得世上最美丽的人莫过于此。不知哪一天开始,“结婚”两个字却突然开始像催命的符咒一般,时时刻刻漫在耳边,而其实无论我老娘唠叨多久,又或者大歪的亲戚朋友或明或暗带来多少提示,都不若真真切切看到自己身边的人披上婚纱那样来得直接震撼。
有一日,我和大歪在宿舍里煮火锅,看《蜗居》,边看边感慨,现实白领们光鲜亮丽的外表之下,到底掩盖了多少难言的窘迫和尴尬,忽然接到一通电话。
真是重磅炸弹啊……我亲爱的章灵娟同学准备结婚了,请我当伴娘!
&
章灵娟的先生……该如何形容呢?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真的以为是见到了她的父亲。
一个五十岁上下的矮胖男人,穿着笔挺的西服,站着不动时倒是煞有介事,但只要一行动,举手投足间便充满了无法遮掩的乡土气息,笑容十分灿烂,与人握手的时候,姿态十分谦卑,指上配着好几枚青翠欲滴的翡翠戒箍,手袖扬起,露出一块超豪华的劳力士手表——听了介绍,才知道这位名叫方宏志的先生,是一个富有的山西煤窑主,拥有不少的资产,最近开始转型投资房地产,正在首都四处活动,结果邂逅妩媚娇艳的售楼小姐章灵娟。
娟娟爱嫁什么人,我自然是没有丝毫插嘴余地的,只是,在一起吃过饭,终于得到机会同娟娟单独说话时,我忍了又忍,终于还是憋不住问她:“你原先那个男朋友……?”
“早分手了!”章灵娟无所谓地耸肩。“我们两个人的工资加在一起,一个月也买不了一平米的房。他倒是想要我等,可等到什么时候呢?十年?二十年?等到我人老珠黄,一钱不值,终于可以抱着一把两居室的钥匙嚎啕大哭?”
“其实租房也无所谓啊……我不也住着学校的周转房?”我多少还是有些感慨,脑海里盘旋出那个冲到我们宿舍跺下指头的男孩的模样。坦白说,因为娟娟长相娇艳,颇招男孩子喜欢,当年她那两个男朋友,长相都相当不错。
“不止是房子!”章灵娟摇头:“我需要的东西太多,而奋斗又太艰难。我只愿坐享其成,而方宏志能提供我所需要的,一切,就这么简单!”她一边小口地舔着杯子里的冰激凌,一边说:“你也知道,我家境十分普通,大学期间也没怎么好好学习,读书的时候没感觉,出来才知道艰难。走到哪里都碰壁,感觉谁都可以踩你几脚……我唯一剩下的就只有年轻和姿色了,如果不能凭借婚姻改变地位,就真的是一无所有了!”她笑一笑:“漂泊这么多年,我都快绝望了,幸好遇到老方!”
人各有志,况且她想得如此清楚,我无话可说,微笑岔开了话题:“打算到哪里度蜜月?”
“去看看自由女神……”章灵娟笑:“你在美国读书,感觉应该不错吧?”
“也就那样!”我轻轻取过纸巾擦嘴,笑:“这个世界实在标准化得厉害,去到那边,我们自己开伙,超市里购物,东西也差不多;逛商场,很多品牌耳熟能详;风景、民俗固然有些特色,看过了,也就那么回事儿!”
“我听说……你跟大歪……”章灵娟笑得有几分诡秘。
“这几年,我们结伴留学!”我坦然微笑。
她呵呵笑起来,说:“难怪明兰几年不理我了!堂堂部长千金,临毕业了,被你撬了男朋友,一定是觉得无脸见人的……”
“你从哪里听到的消息?”我忽然觉得头疼——消息怎会是以这样一种姿态在传播?
“大家不都这么说吗?都说大四毕业前夕,你忽然变得十分嚣张,公然同大歪出双入对,逼得明兰没脸在学校露面。更何况,毕业典礼上,你俩那么明显地互相装作看不见……”她又是呵呵笑:“其实无所谓,我早知道你暗恋姜俊伟,暗恋多年,终有一天变成明恋,也是好事。况且,你也有嚣张的资本。斯坦福哦,几年都不出一个呢!”
冤枉啊……
我郁闷得直想吐血,欲待声辩,发现根本无从辩起,只好求饶地说:“这些事情,我一时半会儿跟你说不清楚。你还是趁早跟我说说,当伴娘要干些什么吧,免得到时候出洋相,给你丢人……”努力地回忆毕业典礼的情形,却终是有些模糊,不甚明朗。
病早已好了,只是无论如何回忆,中间总有一些空白。比如,那个雨夜,我到底是如何离开的何媛媛家,又究竟进行过哪些治疗,完全没有印象。
又比如,我毕业前的最后两个月里,到底见过些什么人,说过些什么话……老实说,我至今不能完全分辨清楚,只不过,都是些不甚愉快的事情,也没有必要非得分个一清二楚。
正在低头思索,又听到章灵娟呵呵笑着说:“你那个时候偷偷织围巾,就是送给姜俊伟吧?我跟明兰早发现了,猜了好久,不知道你打算送给谁。”
我倏然抬头,皱眉:“围巾……?”
“蓝白相间的围巾,尾端是一只小考拉熊没错吧?”章灵娟笑着说:“我一进学校就看出来你喜欢姜俊伟,所以那时都觉得奇怪,怎么你辛苦半天,反倒是他俩好上了!”
我没心情听她调笑,急急地问:“你确定明兰知道那条围巾是我织的?”
“是啊!”章灵娟笑:“你天天半夜摸黑打电筒织,然后藏在被子里,明兰早发现了。有一天你出去了,明兰便拉我一起翻看……”
我觉得头脑嗡嗡作响,仿佛被一堆蜜蜂盘旋萦绕,定了定神,勉强挤出一个笑容说:“大姐,你要想顺利结婚,就别老扯这些题外的话了……”觉得自己心慌得厉害。
明兰竟然知道那条围巾是我织的?
这么说,那一次,她之所以当着我的面叫大歪搅碎围巾,竟然是、竟然是……虽然多年没有同明兰联络过,但在我心里,毕竟一直把她视作最为重要的朋友之一;虽然因为RT投资计划的缘故,我有种无法言述的伤心和失望,立志同过去告别,但在心底深处,也毕竟对同窗多年的美好岁月有着难以割舍的牵挂和寄望。
我总希望事情能够更美好一些、更绚烂一些、更贴近于我心内的希望和憧憬一些,却原来,那一场貌似突如其来的巧合,竟然只是一场预谋许久的演出。原来全世界都是聪明人,只有我、我这个傻瓜……
吃完下午茶,大歪来接我,又被章灵娟好一顿调笑,说:“早知道你俩真在一起,我就不费力另请伴郎了。你们也赶紧,生下孩子,一定要拜我做干妈啊……”
大歪笑笑地答:“只要见面红包足够丰厚,这干妈,咱认定了!”亲昵地问我:“是吧,老婆?”
这家伙,这些年,越来越无赖,便是在我父母面前,也随时一口一个“老婆”地叫着,多年积累下来,我早已分辨无力了。
我伸手抚摸娟娟订做的婚纱,一片一片轻纱薄如蝉翼,仿若天上的浮云,捏在指间,有种令人难以置信的恍惚感……婚姻是什么?
爱情的坟墓?
长期的饭票?
抚慰的港湾?
幸福的归属?
突然想起我十分佩服的俞敏洪老师说过的一句话:“即便明知道婚姻是坟墓,每个人还是必须义无反顾地往里跳,因为不跳的话,是死无葬身之地啊啊啊啊……”忽然觉得有些晕眩,我激灵灵地打个寒颤,赶紧抬头,拍拍脸颊,努力地笑了笑,问章灵娟:“你都请了哪些人啊?”
“能请的都请了!”章灵娟哈哈笑:“我包了全北京最贵的婚宴,定要让同学们送红包送到终身哀怨……”
我倒!
第 36 章
章灵娟的婚礼果然是极尽豪华,奢侈无比。主婚车是一辆加长型林肯,后面一溜跟着几十辆悍马,主婚场上是专程从云南空运过来的玫瑰花,满满当当堆得几乎让人无法通行。
用鲜花装点婚礼本是好的,但,如此泛滥到无法裁剪……我叹口气,跟在章灵娟后面,艰难地挤出花堆,气喘吁吁地吩咐她身后的两个小天使:“小心一点啊,千万别让这披纱给花刺勾到……”抬头,看到明兰。
四年没见了,她穿着米色素雅的职业装,化着极漂亮的淡妆,盘着头发,手握一个LV包包,步幅矜持地徐徐走上前来,全身上下精致得仿佛一个极品景泰蓝娃娃,一丝瑕疵也无。
反倒是我,一大早便被章灵娟硬性塞进了一件粉色小礼服,穿着高到让人心惊胆寒的粉色小皮鞋,从第一眼在镜子里看到自己,就哀怨得恨不能立即吐血三升而亡。加之天气炎热,我忙前忙后地奔了一圈,感觉背上腻腻的全是冷汗,大概脸上的妆容……也很够瞧!
我暗自擦把汗,开始在头脑里考虑合适的称呼和措词。
亲热一点乎?生疏一点乎?矜持一点乎?高傲一点乎?
她走到离我五步远的地方,站定,目不转睛地看着我。
我抬头看着她,看着她,那种感觉又来了!
多年前,就是那样一种感觉吧——如此花朵一般明丽文雅的女孩子,如何不招男孩子喜欢?除非发疯了,一个男孩子才会舍她而取我的吧?
有些东西,得认命!而我似乎……极其十分非常地擅长这一点!
我开始微笑,对着她微笑,还没开口,忽然看到她走上前来,极其快速地走上前来,拥抱我,说:“西西,你回来了……真好!”
胸中,突然有种难言的温软,我明知道她一直在算计我、一直在算计我的啊……
我伸臂抱住了她,深呼吸、再深呼吸……终于笑嘻嘻地抬头,轻轻踢了她一脚,调侃她:“打扮成一副女强人的模样,准备吓唬谁呢?”
她却完全不受我干扰,定定看着我,咬着嘴唇,咬了半晌,继续开口,似乎蓄积多年,只为了同我说这样一番话:“对不起,西西!那天晚上,在何媛媛家里,我发现你和大歪,从同一个房间里出来……我真的只是觉得太突然了!其实我本来也打算同他分手的,但看到你们、你们这样在一起……感觉毕竟还是有些不同的,你能明白吗?”
我笑不出来了!
大四毕业前夕,我的头部受了严重外伤,精神状态不太对,在梦境中,还保持着同明兰正常的友谊,所以对于我们之间的所谓“决裂”并没有明确的认知。在天津修养一年后,奔赴美国时,是决心斩断前缘的,所以没有同任何人联系。
我实在是做梦也想不到,在所有人的认知里,我们这一场友谊崩盘的前奏,竟然会是我“撬”了明兰的男朋友,甚至,连当事人明兰自己也持着同样的观点。
事情怎能颠倒成这样?
明明是她、是她……
她其实也不算抢了我的男朋友吧?
从前我对大歪,一直就只是暗恋,而从没有发展成男女朋友!
而至于我跟梁湛……更应该是什么关系都不算的吧?
况且这几年,虽然隐约知道明兰一直以贴身秘书的身份追随梁湛,引起何家上下的极大愤慨、极大恐慌,但到底,梁湛也没有跟媛媛离婚,甚至,都从来没有露出过丝毫打算离婚的态度……真真好一笔乱帐!
突然有种沮丧,我轻轻叹口气,抬头看着明兰,认真地解释:“其实那天晚上,大歪刚从敦煌回来,心情不太好……”
我的话没有能够顺利说完,因为我的“男朋友”大歪同学已经以一种惯常的恶作剧方式突然出现在身后,蒙住了我的眼睛,笑嘻嘻地说:“猜猜我是谁?”
一口气忽然在胸口憋住……老兄,你出现得可真的太是时候了!
这下子,姑娘我可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我徐徐吐气,恶狠狠地一字一句说:“大、灰、狼!”
他笑:“灰太狼才对!”放开了我的眼睛,随即看着前方,十分随意地招呼:“嗨,明兰,好久不见!”
好潇洒的态度,如此云淡风轻……
我听得呆住了,忍不住回头仔细盯着他打量,用惊异的眼神垂询,并使劲儿暗示:老兄,你的脑袋是不是被驴子踹坏了?那可是明兰啊!是你从多年前便一直小心翼翼呵护着的,捧在手里怕摔掉,含在嘴里怕化掉的心肝宝贝明兰同学啊啊啊啊啊
他却只是盯着我笑,说:“不错,我老婆穿粉红衣服很是漂亮!”
我靠!
我堂堂名校硕士,大学老师,如果不是被章灵娟的“伴娘”帽子扣住,怎么都不可能穿成这副娇滴滴、粉嫩嫩的青春美少女模样,浑身上下正别扭着呢,这家伙可好,哪壶不开提哪壶!
我狠狠瞪他一眼,顺溜之极地一把掐过去,他一声惨呼,却伸臂抱着我,笑得更加开心了。
我又伸手狠狠捶了他两拳头,回头,已不见了明兰。
完蛋!
这可不就是传说中的“此地无银三百两”么?我叹口气,知道从此休想再把“抢夺明兰男友”的这顶超大帽子顺畅地摘掉。
郁闷哪……
我真是越想越觉得亏大了,恨恨地掐着大歪,咬牙切齿地说:“你不是说要加班的么,为什么这么早过来?那段路不是一向堵车的么,为什么今天不堵车?天气预报不是说今天有雨的么,为什么晴得连一丝云彩也没有……”说着说着,自己也忍不住笑起来。
无论如何,这些年,我们俩确实是结伴呆在国外,很多东西,早已是说不清的了!误会就误会吧,这辈子,我被人误会的还少吗?多这一个不多,少这一个不少……随他去吧!
我只问了大歪一句话,一句不得不问的话:“那天晚上,呃,我是说……咱们一起在媛媛家度过的那个夜晚,你难道没有告诉明兰,她暗恋的那个男人,从前,就是我传说中的男朋友?”
“你认为我有机会同她好好沟通吗?那样混乱的一个夜晚……”
我点头,表示理解。
那天晚上,他受的伤,应该不比我轻吧!亲眼目睹明兰对梁湛疯狂的示爱,甚至不惜冲到门上殴打媛媛。最后,又身临其境地看着明兰在风雨中,不管不顾地对着梁湛抛出RT投资计划……
一丝怜悯在心头升起,我轻轻伸手,握住了大歪的手,说:“一切都过去了!”
“这样子很好啊!”大歪笑:“终于让我知道,谁才是真正值得珍惜的人!”伸手抱我。
“切!”我没好气儿地瞪他一眼,表示这碗迷魂汤无效。
说起来,我从前不知道他这样会说甜言蜜语的呀,最近究竟是哪里不对了?我伸手摸他的额头:“发烧了?”
他终于恢复常态,冲我吐出三个字:“神、经、病!”
这不就对了嘛!
我笑,我笑,我舒爽地笑。
这才是我跟大歪之间,最为正常、最为正确的交往态度啊!
整个婚宴上,我帮章灵娟挡了无数杯酒,豪爽得让人侧目;在进入闹房阶段后,又被众多校友齐心协力地灌了不少酒,结果、结果的结果,等到最后闹房完毕,闭门谢客的时候,新郎倒了,新娘倒了,伴郎也倒了,只有穿着粉红小礼服的伴娘我,精神抖擞、屹立不倒。
众人皆醉我独醒,真是寂寞如旷野奔驰飞星独耀寒梅独傲啊啊啊啊啊啊……
等我好不容易把那俩双双醉倒,怎么看都不像是可以顺利“洞房花烛”的新婚夫妇塞进被子,把伴郎拜托给了同学,好不容易准备喘口气儿的时候,一转身,便又火眼金睛地立即发现——明兰同学也倒了!
她整个晚上一直离群索居,远远坐在脱离校友的单独一桌上,我原以为她吃完饭就准备离开的,谁知她鬼使神差地又跟着大家来闹房。来就来呗,从一进来就绷着脸、一言不发,一副苦大仇深的模样。
多煞风景不是?
这可是咱俩四年大学室友,亲爱的章灵娟同学的婚宴哪婚宴!
我不得已,只好笑嘻嘻地问:“吃点东西?喝点酒?唱支歌……”结果她接过了酒仰头喝,好像其实也没有喝多少酒吧……心情不好?
何苦呢?那样优渥的出身、那样骄人的容貌、那样聪明的头脑,为何偏偏自寻烦恼?
我问大歪:“你知道明兰家住哪里的吧?”
他警惕地看着我:“你想干嘛?”
“你不至于把她就扔在这里不管吧?”
“我得护送我老婆回家!”
“切!”我又踢他一脚:“对我的酒量这么没信心!”
“不是酒量,而是你的脚……”他盯着我的脚:“是不是不舒服?我看你刚才不停换脚……”
呃……被他发现了?这家伙,还真挺细致体贴的。我脚上这双是新鞋子,今天第一天穿,又在场子里陪章灵娟敬酒,来来回回折腾许久,结果,一不小心,脚后跟被蹭破了一点点皮,落地就疼,不过……
“你快送她回家吧!我一会儿就打车回去,真没事儿!”我又问一次:“你到底知不知道她家住哪啊……”
“知道!”他叹气,有些犹犹豫豫地说:“当初曾经送过她一次两次……”
“那不就结了!快去吧!”
他低头看明兰,许久,终于又抬头看我,斩钉截铁地说:“等着我。我马上回来接你……”
“不用了!接来送去的多费事儿啊!”我挥挥手,看他脸色实在不好,赶紧换上笑脸安慰他:“送完她,你直接回我宿舍,咱俩一起夜宵!”
他这才终于雨过天晴的样子,俯身抱起了明兰。
他的态度,多少有些让我疑惑……他、他、他难道真的一点儿也不喜欢明兰了?
不会吧!
我总以为,这些年,他虽从不在我面前提起明兰,内心深处,必定是深深牵挂着她的,所谓“万里追随我的脚步”也不过是一种受伤之后的变相散心。他们这一段爱情,是我一手促成、亲眼见证的,从来都坚定不移地相信大歪同学是在明兰身上倾注了十分真心、无尽热情的。
这些年,他对我亲热无比,反复表白,只是表白的次数未免太多了些,所以,我从来也没有当真。难道说、难道说他竟然真的有那么一点点……爱我?!
我赶紧甩头,不敢沿着这个思路继续。
再说吧!一切……等以后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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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把一切搞定了,我疲惫地捶着肩膀,走出酒店提供的新房,乘电梯下到底层,磨磨蹭蹭地往外走。
脚磨得厉害,我呲牙裂嘴、一边吸气、一边慢慢地落脚,谁知越小心,越出错,下台阶的时候,我不过稍微偏了偏腿,一个落脚不稳,身子微倾 ,便忽然被一个约莫七八岁光景,迎面跑过来的的小孩子撞上。
“砰……”小孩晃了晃,我也晃了晃。
我们俩惊险地站在阶梯上摇晃,而对方的身份是——祖国的花朵!
我赶紧下意识地伸手护住小孩子,结果能力远远比不上爱心……我抱着小孩,身子一歪,臀部已然重重着地,接着是背。我几乎是横向地沿着台阶扑簌簌直下到最底,整个背部被摩擦得惨不忍睹……还好,怀里的花朵没事儿!
小孩的家长赶过来了,迅速从我手里抢过小孩儿,嘘寒问暖。
我也想问问孩子的情况,无奈整个人摔得大有灵魂出窍之势,唯独大口喘着粗气,根本无法开口。不等我起身,一抬头,小孩的父母已经万分紧张地抱着小孩奔停车场去了!
呃……就这样简单了结了?也算干脆!
好不容易翻身爬起,拍拍身上的尘土,脚一落地便钻心地疼——原先不过是蹭破了一点皮,现在可好,似乎连脚踝也出了点问题。
我不知究竟伤得如何,不敢再随便乱动。好在,经过方才的一番惊险演出,我已经连滚带爬地“滚”下了台阶,虽然狼狈不堪,却已然身在道旁,可以打车了。我伸手拦车,谁知一连过去了四五辆车,车上都坐得有人。
一辆黑色的保时捷无声无息地滑过来,在我面前停下。然后,我尚来不及抬头看清坐在驾驶座上的那个人,便陡然听到了两个字:“上、车!”
……
第 37 章
小的时候,妈妈曾经给我吃过一种圆形的绿色小水果,看起来清脆爽口,闻起来淡淡清香,一口咬下去,却是两只眼睛怵然皱起,眼泪迅速地沿着鼻腔漫上来,冲进眼眶,瞬间满溢。
妈妈说那种水果叫青梅,而我方才体验到的味道,叫做——酸!
那是生平第一次体验到“酸”的滋味,知道这种感觉,密切关联着鼻子和眼泪。那一刻的体验太过强烈,以至于此后的漫长岁月里,一直以为这种从味蕾迅速蔓延到眼眶的尖锐滋味,是人的生命和生活中间,最为强烈的体验之一。待到渐渐成长,方知道,能够用舌头品尝的东西,都是温和的东西;能够用眼泪传递的感受,都是表面的感受。那些真正被生活的刀锋反复砍琢磨砺锻造而成的深刻的体悟,反而必定是沉淀在心的深处,欲语还休,抬头斟酌良久,只得淡淡一句:“天凉好个秋”!
……
我知道终有那么一日,我会再看见他,或者是在何家某一次的宴席上;或者是在某一个公事公办的场合中;又或者……就如此时,我需要帮助,而他,便戴着某种天使的光环,不期而至!
生活中,总会有各种各样的离别,然后,重逢!
只是他,毕竟是他,于我而言,同世界上其他任何人都是不一样的。即便他曾经让我那样地痛,那样地绝望,那样地陷在无边的黑暗里找不到方向……他也依然是他,于我而言,同世界上其他任何人都是绝对绝对不一样的。
他是世界上与我有最密切关系的男人,是让我懂得爱,学会爱,迷失沉沦又痛苦挣扎的男人……梁、湛!
我其实不知道自己是否期待看到他,至少目前,不算特别合适吧!
也许再过一段时间,我就会忘了呢?
毕竟彼此分别的日子还短,才不过四年!
哲学书籍告诉我们一个原理——当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便会产生质变!
虽然一直也没有真正忘记,但毕竟日子在一分一秒地继续。
虽然直到今天也仍然没有办法真正忘记,但也许再过一年,甚或,再过一个月,我就已经忘了
呢?也许其实,只要再睡上一觉,睁开眼睛,看到透窗而入的阳光,会心一笑,便可以忘了呢?!
然而,没有明天,等不到让我再睡一觉,他便来了,出现在此时、此地、我的面前!
终于又听到他的声音,说的还是很多很多年前,第一次见面,他带我离开会所时的那两个字:上、车!
为什么生活中,总有那么多的离别,那么多的重聚,那么多的场景,那么多的话语,丝丝缕缕,纠结着回忆?又或者,生活本身就是一出喜怒哀乐频繁交替的大戏,不停更换演员,演的却仍然只是锅碗瓢盆的悲喜。
多年前,他带着我离开会所,从道旁买下一辆自行车,斜跨车身上,歪一歪脑袋,说:“上车!”
抬头的刹那,映着月光,看到他,那么帅!
其实两个人的感情中间,真的很难找出那么一个准确的时点,为“动心”做出准确的注解,但我从小到大见过那么多的夜,却唯独那一刻,才深入肺腑地感觉到了夜的静、夜的美、夜的好,连空气都是徐徐流动的,带着暖暖的花香。
如果一种感受拥有了逆转岁月,凝结时光的强大功能,那应该,应该就叫做动心了吧?!
心动的时刻太美,牵手的时刻太甜,辗转于床第间,烙在身体里的相思抚慰太多太浓,所以后续,才会持续不断感到太强太烈的疼痛!
如果在四年前,那个雨夜过后,立即让我看到他,我想我会有拎着一把匕首破开他胸膛的冲动,把那颗让我牵记的心脏给摘出来,仔细地看看,这其间,到底有多少属于真实,而多少,属于欺骗!
又或者,如果是在三年前,在离开天津的时候,让我看到他,我想我会有拎着撑衣杆狠狠敲在他额头上的冲动,同样地把他敲出满脸满身的鲜血,然后把他的头脑里,那些与我无关的记忆,通通删除!
再或者,那一次,带着媛媛外出,被困在山坳里,那个开着飞机从天而降的人,不是金光,而是他,那么我想,我会奋不顾身地一头扎进他的怀抱,抱着他大哭一场,继而抬头,狠狠地甩他两个耳光!
然而没有!
在我痛苦的时候,彷徨的时候,满心愤懑,担忧害怕或者心存希冀的时候,都没有!他没有出现,始终始终都没有出现,只留下一千多个平凡又不平凡的日子,让我独自品尝、独自体悟!
我曾经在意过很多东西。在意他有家有室而隐瞒于我事实;在意那根隐藏于他事业追求和人生选择中间的最后底线;在意他轻松夺走我的一切而不赋予同等的诚意;甚至在意……当他贯穿我的片刻,心里是否唯独有我?
一千多个日子,说短不短,说长不长!但其实,真的已经足够让我把所有痛苦都重复到深刻,继而,再把所有不满提炼成憎怨!
渐渐地,痛苦和憎怨之外,竟还有许多许多的空闲时间,无其他新的痛苦和憎怨可以填补,于是,另外一些场景和画面,体味和温度,便开始不知不觉,丝丝渗入……
他从不愿帮我搓背,却喜欢帮我洗头,坐在浴池里时,坐在我的身后,倒一捧散着香气的洗发露,慢慢揉在我的头发上,慢慢让那些半透明的液体在他的指尖,渐渐变成泡沫。
他说他喜欢看到这样一种变化——看着一件东西,从一种“固定不变”渐渐转为“变化无方”,隐约间,总让人看到某种闪烁的希望!
浴池很宽大,橙黄色的波砖看起来光洁凉滑,但奇异地,当真坐上去时,却十分地契合身体,稳定而带着淡淡温度。揉搓头发的时刻,他的手臂贴在我的背上,一上一下,让我止不住地,全身上下,酥酥麻麻……总是有种转身偷袭他的冲动,方一扭脸,却总是被他毫不迟疑地轻轻推回去。
他从不在水里侵犯我,一定要用浴巾擦干彼此身上的每一粒水滴,然后才在某一个不经意地弯腰扭头的瞬间,猛地把我捞起来,有时扔上沙发;有时扔上床铺;有时就……干脆直接放倒在厚绒的地毯上。
他时常紧张疲惫,而见到我时,又总喜欢折腾,号称“以疲解乏”,我闻之无语,却无奈总是轻易被他挑动欲望,避无可避。每次折腾到精疲力竭时,抬头对望,看着彼此的大汗淋漓,嗅着空气里,彼此深度融合的淡淡气息,再度静静相拥的片刻,总是分外地感觉到彼此迷恋,天地间,漫着某种无声的甜爽和宁谧。
重新洗好澡,他斜倚床头,轻舒手臂,将我轻轻拢在怀里,轻而温柔地亲吻我的后颈和脸颊,轻而放松地同我说话。一般很少说公司的事儿,倒是会跟我说世界上,什么地方最美,什么样的东西最为好吃。
他抱着我睡时,定必除去彼此间的所有衣物,袒怀相拥,肌肤相触;无论寒暑,鲜少用空调,被子有满满一柜,各种厚度,但无论如何,总是只盖一床;床上不能有任何异物,便是电话,也定必收在旁边的床头柜中;床单定必是每日一换,一色地上好棉质,一色地纯青;枕头宽大而舒适,比平常人家的约莫要宽出一半有余,靠上去,感觉就是靠在一堆极致柔软的鹅毛里。
醒着时,他喜欢从背后抱我,彼此半曲着身体,在大床上,合成一只弧度好看的月牙;睡着后,却又总是喜欢把头靠在我的胸上,而不是相反,让我枕着他的臂膀。我低头,亲吻他的发角,看到睡梦中,噙在他唇边的,是一抹放松而纯净的浅笑……
至今犹记得,那一次,在丽江闹了矛盾,重见时,心中不舍又愤懑。当我伏在他的背上,用牙齿,狠狠咬开他的皮肤,咬出一抹殷红。他把我捞下来,揽在怀里,说的是:“你听清楚了,鲁西!这句话,我这辈子只会说一次——对你,我是认真的!”
那个时候,其实更想听到的是某种承诺,比如他唯独爱我,或者,更肉麻一些,一个天崩地裂、海枯石烂的琼瑶式的告白!
然而,他是这样的一个男人,由始至终都未曾对我开口言爱;由始至终,便没有对我说过任何一句专属于情人间浪漫而甜蜜的话!
他喜欢用手指、用眼神、用嘴唇、用牙齿,用粗暴快速让人晕眩却又甜蜜到不可思议的的行动来传递自己的观点,即便在温柔抚慰我时,亦只说——对你,我是认真的!
相依时有所不甘,分别后慢慢回味,方渐渐体悟,对他来说,于我而言,斯情斯景,一个爱的宣誓,倒还真真敌不过“认真”二字!
陆陆续续听媛媛和何太太谈到过一些他的成长往事。优越而富足的大家族中,优秀而庶出的孩子,如同古往今来无数故事中的同类人物,不惹红尘便自然是烦恼缠身;不恋争斗而自然地倾轧不休。若是柔小,便将永存于阴影之下,被踩入泥土化作尘埃;若是强韧,则早晚定必是用尽一切力量攀附藤萝,步步向上,如此方可确保自己生存,甚或终于收获阳光。表面上风光富足,实则步步凶险;表面上翻云覆雨,实则危如累卵……
犹记得,那一次,坐在簋街的小店里啃麻辣小龙虾,他认真地看着我,认真地说:“我跟其他女人交往都是别有所图的,或者要借助她们的名望;或者要借助她们的身份,所有交往背后都隐含着商业目的,所谓绯闻,只是一种成本较低的宣传而已……只有你,我的西西,只有你是我真正珍视且极度爱惜的,自然不会有绯闻……”
他是这样一个惜字如金的男人,从不肯开口说爱我,所以相处那么长时间,对我说过最为直接、最为露骨的话,也大概就是“真正珍视且极度爱惜”这九个字了吧!
那一分钟的感觉太过幸福,所以没有深思这句话里传递的信息。
原来说这句话的时候,他不但在告诉我他的珍视,也同时在告诉我另外一些很重要的东西。原来早在那一次,他就已经那样明确地告知我,一直以来,他都在毫不犹豫地利用身边的某些东西为自己的地位加码。认识我之前便是如此,似乎倒是认识我后,方开始渐渐收敛,待我抱怨过后,则是把所有围绕他的,跟桃花相关的绯闻一揽子通通湮灭!
都说商场如战场,他这样每日地辛苦布局、纵横搏杀、苦心筹谋……一揽子取消了那样一些传说中成本超低而曝光率又超高的宣传,其实应该损失不小吧!
我一直不知道他为何会看上我,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终于是略带惶恐、略带不甘又理所当然地可以推断,自己好像的确是出现在他身边众多的女性中间,十分尴尬而又奇异的一个——与他最亲密又最不起眼;最彼此依恋又最没有利用价值的一个?!
起初是有些郁闷的,总在心底深处希冀着能够获得一个与他更大程度地平等与平齐;然而,时隔四年,当我终于重新站在时间和情感的废墟上徐徐检讨,默默回首,剥开那一件一件或甜或苦,或朴素或炫目的标注着身份地位身价阶级等等等等浮世繁华的各种外衣,倒是不无苦涩又略带欣慰地渐渐相信,对我说着“认真”二字的那一刻,他的确应该是认真的——认真地疼我、认真地爱我,认真地对我、认真地亲吻侵入拥有我!
如此……认真便好!
不是每一段爱情都必须以婚姻作为终点!
同样的,也不是两个人彼此牵手,便定必是一生一世!
当初爱上他时,便没有关注过他的身份,甚至名字!
那么难道后续渐走渐远,反倒是必须在爱情中间,强行塞入一连串的财富地位、房子车子?
打从相爱伊始,我早早便把自己的身与心合在一起,毫不迟疑地交付予他,从未觉得不妥。因为既然男女平等,性事便该是双方水到渠成的愉悦过程,而不存在哪一方吃亏,哪一方占便宜;既然性是爱的组成和延续,当爱已经燃烧到两个人不得不用热和力来诠释,勉强压制就只是徒然地自欺和背叛;既然心灵和肉体的结合是一个彼此索取又彼此奉献的圣神过程,便只需要以爱为理由,亦只需要以爱……为祭奠!
多少的回忆和思绪从心底涌出,眼前掠过,仿佛漫长,又仿佛,不过淡淡弹指一挥间!
夜风漫过来,有丝凉意暗卷!
大约一生中也很少有这般狼狈的时候吧!
粉红色的小礼服已是污秽不堪,而四年间好不容易养起来的那一头“齐肩秀发”则在经历了汗水和酒水的双重折磨之后,又被台阶上的灰尘狠狠光临一把,散在肩头,七零八落。
如果可以选择重见时刻,我说什么也要选一个自己最光辉、最灿烂、最炫目的时刻,沿着最高的台阶,迎着最耀眼的镁光灯闪亮登场。最好闪得他目不暇接、目瞪口呆、目眩神迷、后悔不迭……那个,话说,我真的有那样强大的姿色么?!
或者至少也该是个足以彰显我神采的时刻,比如我拿到斯坦福的奖杯;比如我拿到直升博士的申请表!
又或者怎么地也至少该是个我打扮得妩媚动人,成熟优雅,走在路上颇可以“招蜂引蝶”,频频吸引到无数回头率的光辉耀眼的时刻……总之不管怎么选,怎么走都好,就是怎么也不该是……这样一个时刻啊!
心里的狼狈和表面上一样多,好在此时,我似乎早已过了那个需要以某种形象和姿色来专门取悦于他的阶段。如此……无论以什么形象出现在他的面前,其实,也无伤大雅吧!
心情稍微安适,便终于能分心看脚——脚踝似乎果然是扭伤了,
一波一波的热,伴着一波一波的疼和麻木,沿着小腿,一缕一缕上升,站得实在有些勉强和难过。而眼前这辆车上的司机先生,神奇地自从说出“上车”两个字之后,便陷入了某种极致的冰冻和沉默!
我是想上车的啊,可车门就是不打开该怎么说?
我咬牙,再咬牙,终于冲向车窗的方向大声说:“我靠,你半天不开车门,到底是打算让我上车不上?”抬头,终于……又看见他!脸上是笑着的,心里的感觉,却仿佛是骤然咬上了一只青梅,无可抑制的……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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